攻力量。”夜魔听着那些说话叫喧的银毛僵尸,原本以为僵尸都不会说话,如今听着着叽叽咕咕,腔调滑稽的声音,自身居然能够听懂,实在是匪夷所思。
中游就是夜魔所在的第一队先锋,由汉姆斯银毛僵尸统领压阵山顶,望着身后偷懒的一处空白地带,三四人的银毛僵尸队伍。
这个发现就是夜魔的计划的自信,看着跨河而来黄金骷髅,更是多了几分自信,对于散漫的军风,以及斗争气势,其实骷髅大军做的非常到位,比僵尸更加灵活。
如今能够挡住十倍于敌的大军,其实多亏了银毛僵尸统领周转作战,而骷髅大军却是只会蛮攻,否者以骷髅王大军的数量,绝不可能被四阶金狮佣兵团击成重伤,这根本就是最蛮荒的石头战斗,看着宏伟,其实毫无内涵。
而夜魔的挑衅方法很简单,扔石头,习惯了勾心都叫,想想如今的幼稚,还真有些开心的感觉,以前都是别人扔他,现在风水轮流转也要尝尝扔石头的感觉,接着半身的力量,不断地对着越界的黄金骷髅,源源不断的进行无羞耻,无止境的——骚扰计划。
果然爽啊!比砸玻璃爽多了。
黄金骷髅果然不一样,本身的速度就比白金骷髅超出了三倍之余,如果算上手中大剑的重量,几乎可以超过四五倍的强度。
十颗拳头大的石头扔去,能够有两次击中已经算的上幸运,黄金骷髅果然暴怒,眼眶中幽暗的魂火,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辉。
明明是如此灰暗无边,万千尸骨悬浮的黑暗世界,魂火的诱惑,与强大的力量,却是如此让人留恋不已,就算永生后,没有强大的力量依然是被遗弃的存在,夜魔想要获得无限制的力量。
第一步诱导成功了,太简单了!!!
黄金骷髅狂奔而来,速度急快,夜魔远在三千米外,就能够感受到一股爆发力,似乎炸弹爆发后的冲击力,其后依然可以有着,一股压缩后的后劲。
那股力量连贯起来,可是一种最简单的提升速度技巧,也被武者称之为“代步”,在武道初期就能够使用,双腿配合的奔跑下,超过寻常接近一倍的超常速度。
可想而知原本十秒一百米,如今五秒就能够达,的距离多么震撼,眼看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提速代步,这是一只速度型的黄金骷髅,夜魔听脚步就能够判断,根据记载着一类进化后的骷髅,在万千种类的骷髅将领中最为难缠。
恐怕这是一只探查骷髅,特地隐秘前来试探一番,这也是猜测,如今刚刚跨界,结果被夜魔发现挑衅,前世夜魔带领千万场战争。
打败仗数不胜数,也是一种骄傲,历练了逃命手段,更是发现有着绝顶才华,正因为学会了如何保命,夜魔才能够成为帝王。
否者千万场的胜利,仅仅一场失败,英雄就会变为倭寇,这就是战场。
成王败寇一直都是战争,最首要学会的刻骨铭心的能力,战场的残酷,不仅仅因为是因为杀戮,血腥,而是有些时候,军中敌我也不分,只要符合己方战略利益,一枚导弹就会飞过来,剩下的全都是肉渣。
夜魔拍拍脑门,转头就向着几名,那些正在休息的银毛僵尸单脚跳着而去,想着以前的世界真是恶心。
原本义勇大军前方抵抗妖魔,后面军部指挥所连通报都没有,就是连续七天七夜的狂轰乱炸,除了夜魔一人受了轻伤,被留在三百米深的战壕中,重伤抢救成功以外,其余将士都成了烈士,仅仅留下了一片焦土。
三百米的厚土,轰轰被炸成平地。
狡猾的兔子一跳都有三四丈的距离,银毛僵尸怎么说也比兔子强一些,而夜魔一步七八丈不成问题,算过距离与速度,必然会先被赶上,夜魔头都不敢回,就能够感受到黄金骷髅气势上的深厚压迫。
就在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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