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聚会开始的日子了,所以回到家中后莫墨取出了一坛补酒然后再取出一个空酒坛子往酒坛中倒满了普通的白酒,随后再打开那摊补酒取了一勺的分量混入那坛普通的酒中,待酒液混合均匀后莫墨将那坛混有补酒的白酒重新封好然后交给辉夜包装,而那坛补酒他则直接收了起来,这是作为明天给所有前来参加聚会和婚礼的人的礼物。
其实说包装也没怎么包装,只是给那坛就起来了非常好听的名字并用写着红纸上贴上去,然后在给它套上一个颇为喜庆的网袋方便提着罢了,虽然这坛酒外表看起来相当的普通,咋一看只是一坛普通五斤装的酒,但里面的酒只一口就能让普通人强身健体,虽然不说百病全消但自从自后也不会再受感冒发烧所扰,而他最大的作用还在于滋阴补阳,所以莫墨才会起了个补酒的名字,这也是为什么莫墨会说他们一定会喜欢的原因,毕竟新婚燕尔嘛,大家都懂的。
礼物已经准备好,莫墨的事可以说已经完成,只等明天时间一到他及时赶到现场就可以了,正可谓无事一身轻,一夜无话,唯有点点桃花香。
第二天一大早莫墨就神清气爽的起床了,虽然集合的时间是下午一点,但他们这些离学校不远的一批人已经约好了早上在高中门口集合,而且今天正好是周末高中不上课,正适合他们回去参观一下母校,不过这对于莫墨来说却可有可无,因为高中离他家并不是很远,走路才半小时左右,骑摩托车的话也就六七分钟,所以以前莫墨周末的时候偶尔也会进去看看,所以并不是很陌生,不过既然这样说了,他离学校本就不远,不到场也有点说不过去。
虽然走路过去只需要半个小时,对于莫墨来说根本没什么,不过既然家里有摩托车干嘛还要走路?至于摩托车,在乡镇中这是非常普遍的交通工具,基本每家每户都会有,而且也基本都会骑,在街上随便拉一个人给他辆摩托车他都能给你开走了,而这些原因也导致许多高中生甚至是初中生在小小年纪的时候就已经是老司机了,而莫墨在读高中的时候他老爸为了方便他周末回家便让他学了一下。
跨上家中八成新的摩托车,莫墨熟练的打火启动,挂挡,加油,一套动作下来车子非常顺利的开起来了,虽然他已经多年未碰过它了,但有些东西就像本能一样,即便你许久未碰,但当你这次接触时总会很快就能再次熟悉。就像骑自行车一样,第一次总会觉得保持平衡很难,无论怎么控制都会摔倒,但一旦你真的会了之后只要跨上自行车,保持平衡就像本能一样,根本无需刻意去保持。
几分钟后,莫墨骑车来到了高中的校门口,莫墨并不是来的最早的,当他来到校门口的时候已经有三个人先他一步来到了这里,其中就有李言,而他开的依然是他老爸的那辆大众,另外两个均是女孩子,这两个女孩子是镇上的,一个叫刘静,一个叫黄晓梅,而刘静人如其名,是一个相当文静的女孩,而黄晓梅则活泼开朗,两人同时镇上的,上下学经常一起,所以关系一直很好,因此当莫墨看到两人一起来得这么早的时候莫墨一点也不意外。
看到莫墨,正在和两个女孩子聊得正欢的李言连忙跟莫墨打了声招呼,那两个女孩子见到莫墨也落落大方的跟莫墨打了声招呼,不过三人都不是很熟,也可以这样说,莫墨跟班上所有的女孩子都不是很熟,当然这并不是莫墨不招女孩子喜欢,而是当时的莫墨深受小说的影响,课余时间看小说都不够,怎么可能会主动去找女孩子聊天呢?所以跟他相熟的也仅有上下桌的几个女孩子,而且也仅是相熟,现在想想自己当时还真是傻的可以啊。
莫墨停放好摩托车后四人聚在一起聊了起来,而国人聊天开头必然少不了一样东西,于是聊了两句之后,李言突然开口说道“你们吃早餐了没有?”
“还没呢,现在才七点多一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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