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4章 江湖重涉足(二)(第1/2页)  忘川奇谭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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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结府城志》载:“丙午年七月初七,秋,拜月节日。晴结广场有拜月文会,众呈诗词佳作,才气纵横。忽有仙人天降,持大笔书词《鹊桥仙》。词成,天有异象,皓月降银白毫光一刻。仙人沐月华御风而去。凡人皆跪送之。”

    这一年晴结府的拜月文会大为特别。《鹊桥仙》一出,力压世间情诗情词,众口传唱,由武州至天下而闻名。晴结府借此词与太阴星异象,声名大振,在神武宫中的民风录上写下了惊艳的一笔,于下次招徒会上多争取了二十个名额。天道有常,一饮一啄,自有定数。在这二十个名额之中就出了一位怪才,成为词之作者幽冥教主座下悍将之一,可谓报恩有途,天道不爽。

    此为后话,按下不提。对于此刻晴结广场上的凡人而言,那仙人早已凌空离去,那月光随其升空挪移,一刻钟后,随着远方那一个看不清的小点遁入夜空,彻底消失不见。

    在释州和武州边界附近一处低凹的山坳中,一男子破空而降。正是离开晴结府的黄泉。

    他此刻没有余力思索阿清的去向。他心知阿清让自己上台作诗,就是想借机离开。

    目下黄泉还有更紧急的事情需要处理。

    那不知名的银白光芒从月亮落下,争先恐后地顺着他的毛孔穴窍涌入体内,渗入经脉,在四肢百骸中左冲右突,令黄泉感受到了不次于当初在“断岁灵光阵”中受“二元五气洗魂重光阵”灌顶的痛苦。

    黄泉对于此种异变一无所知。

    细说起来,他并非那首《鹊桥仙》的原作。此词乃其父黄冥所作,为黄冥年少时赠与黄泉母亲红袖的情词。

    黄泉之母红袖本是自幼伺候黄冥的贴身侍婢,那时的黄冥还只是黄家的二少爷。二人自幼相识,若非门户有别,当真可说是青梅竹马。在一次酒会上,黄冥甚至借着酒劲说出“对月把酒时看剑,红袖添香夜读书”这等轻薄言语,哪怕是被黄冥之父以家法训诫也不曾改口,足见二人情谊。

    无数个夜晚的耳鬓厮磨c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间的两情相悦,终究令二人作出逾轨之事,乃至珠胎暗结。黄家家法严厉,断不会容此等家丑。黄冥自觉死不足惜,却不愿连累了心爱的女人与无辜的胎儿。黄冥无法,遂求大兄黄阳。黄阳心疼手足,亦不愿见黄家血脉为家法所罚而死于腹中,于是暗中助黄冥将红袖送回老家,谎称红袖老母病重,借孝道名义逃离,实则于家中待产养子。黄家以儒道德学立家,孝居诸项德行首位。黄冥之父不疑有他,不仅同意所请,念在红袖多年用心侍奉,还施以钱财救济。

    黄冥本想待长兄黄阳接掌家主之位,自己成为族老以后接红袖母子团圆,纵不能明媒正娶,也可终生不再另娶,不致使自己的亲子受更多苦楚。不料世事无常,就在黄冥与红袖之子黄皈,即黄泉那素未谋面的长兄七岁之时,黄阳遭人暗害,横死历练途中。

    黄阳身陨之时虽已娶妻,却无子嗣,大房嫡系仅余黄冥一人。黄冥顺理成章,成为黄家大少爷,而后继任为家主。既身为黄家老爷,行事便不可偏激任性,他那正妻自然不能由出身卑贱的红袖担任,而那私生子便是被称作“野种”也不为过,更不可能成为黄家的嫡系长子长孙。红袖与黄皈之名分一事对于黄冥的烦扰甚至多过查明神火派暗害黄阳之案。

    几年以后,黄冥娶妻温氏,并于三月后产下一子。又过几年,黄冥之父与几位族老先后逝世,黄冥这才敢将红袖母子接回。不料黄皈以外祖母年迈为由,欲留在老家看护照顾,以报十多年养育之恩。黄冥思虑妻室与家中长辈反应,同意黄皈之请,以循序渐进,避免引起不可调和的抗议。

    红袖成为黄冥侧室,了结心愿,所余者唯有接回亲子团聚。可几年后黄冥再去,外祖母坟头已长出茔草。据乡邻所说,黄冥接走红袖不久,红袖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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