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⑤ 上帝先教会了我们什么叫做心(第1/3页)  全世界只有你能入我眼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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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世界上没有任何圆满的事情不是备尝艰辛的,就比如,上帝先教会了我们什么叫做心痛,最后才会安排我们相逢。

    沈新妮走后没多久,我也挑挑拣拣的逛的差不多了,要不是考量着自己体力有限,我真想把接下来一个周的粮食都储备好了,不然上班了谁还有时间出来逛超市,但是又想着等下还得座地铁回家,要真大包小包拎到挤得人满为患的地铁上,那广州人民不得唾弃死我啊!

    我几乎是手脚并用的把两大袋东西打包好,目光沉重的看了看它们,才拎着往台阶下走,我果真是脑袋缺根铉,大老远跑这儿来逛超市,活该受罪!眼见着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超市离地铁站还有一段距离,我不得不抓紧时间开启暴走模式,谁曾想我一门心思正忙着往对面马路奔,冷不丁的面前突然蹿出一辆车停了下来,差点没把我给吓歇菜了,这哪个王八蛋开车这么不长眼,搞得老娘心肝儿直打颤,我深吸一口气,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准备好好看看这车上能下来个什么鬼,大白天开飞车还想草菅人命,还有没有把祖国的交通法放在眼里了?!

    我咬牙切齿的在心里碎碎念着,没想到从车上下来的人径直走到了我面前,我大脑还处在反应的状态之中,对方已经顶着一幅别来无恙的脸垂头看着我了,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不论亲疏与否,也说不出是喜欢还是讨厌,但你一看到他那张脸就容易手足无措,是的,出现在我面前的,就是我十分不想见到的沈赫,不知道是不是我如临大敌的样子看起来特别有喜感,他居然弯着嘴角望着我笑,最关键的是差点变成交通受害者的当事人—也就是我,居然完完全全沉醉在了那个笑容里,这究竟是中了什么邪!?看着面前的沈赫,我算是知道什么叫一笑百魅生了。

    可我是那种见色忘本的人吗?我不是!于是我吞了吞口水,用目光正视着穿的人模人样的沈赫,白色衬衫,黑色西裤,外套随意的搭在手上,脸上的浅笑不减,一幅正人君子的模样,这不都是那些小说啊泡沫剧啊之类里面男主角的标配吗?他这么出现在我面前,我是越看越觉得不合时宜,明明我记得几天之前我和他的敌视程度就只差没动手了,这一转眼就变成这种和谐无比的场面,我实在有点慎得慌。

    我当下就做了个决定,弯腰拎回地上的东西,目不斜视地朝着正前方准备迈脚走人,我才不想跟这种变脸比变天还快的成年男人浪费时间,那多幼稚!

    没想到沈赫手快脚快的抽走我手里的两个袋子,利落的转身打开车门往后面的座位上一放,然后回身继续看着我,收了笑容,用着听起来还算是蛮柔和的语气开了口。

    “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谁来告诉我这是个什么情况,谁来告诉我这个人是不是被鬼附身转性了?让人吐血的是,我一见他主动示好的样子都不能好好走路了,鬼使神差的我并!没!有!拒!绝!,我任由他拉着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等我彻底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侧过身来帮我系安全带了,我本想着拒绝但却又如鲠在喉,他身上有淡淡的味道,闻不出是来自香水还是烟草,莫名其妙的让我感觉很安心。跟我发怔的样子相比,沈赫表现得自然多了,他把手里的衣服轻轻往后座一放,打了打方向盘就稳稳的把车开了出去,整个过程一点也没有要问我住在哪里的意思,我就像卡了机的电脑一样,不得不把自己的大脑重启之后再倒带一遍。

    我,是被催眠了吗?

    我完全不想承认,沈赫只是随便温柔了一下,我就失策的找不着东南西北这种事是出自于我的本能反应,姐姐我什么好鸟都见过,绝不可能轻易沦陷,只不过只不过哦,对,我就是想搭顺风车而已。

    我假装若无其事的往后视镜里看了看,想分散一下自己的注意力。沈赫的车是雷克萨斯都市越野版的,出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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