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被人捏了两下才回过神来,低头一瞧,步惜欢正将她的手放在掌心里端量着,掌心有些痒,她有些怔。
她的手验尸时总会沾些腐尸气,即便事后以药汤蒸洗,去尽那尸气,还是有人会避之不及。大兴百姓重阴司,他们父女在古水县时到街市上置办家用时,看不中的东西从不轻碰,碰了若不买,店家嫌晦气。只有她自己在意着这双能验尸验骨、告慰亡灵的手,还从不曾被人这般端量过。
步惜欢的手颇为清俊,明月珠辉暗镀,轻捏慢抚,随意举止便是一道尊贵风姿,而她的手虽如葱似玉,却不过是这年纪不需雕琢养护的天然,与他的珠玉风华并不能比。
她正想把手收回来,窗台边有人轻叩了两声。
步惜欢起身走过去,开了窗子提进只食盒来,食盒打开,清粥小菜和素包,皆是清淡之食。步惜欢端着清粥回来,像调汤药那般轻轻调着,窗外月影朦胧,屋内烛影粥香,静好似梦。
“我自己来。”奈何有人不解风情,一出声,梦便碎了。
步惜欢抬眼,气得一笑,见暮青伸手过来拿,又一叹,端着碗避开,意懒声沉道:“碗烫。”
暮青手顿住,步惜欢低头继续调着那碗粥,不理她了,余光瞧见她把手收了回去。
暮青少见地有些尴尬,这人本该在江南,却来了西北,照顾着她,却生着气,生着气,却不曾下重语,反倒显出几分无奈。如此矛盾复杂是为何?
等了半晌,步惜欢手中粥调好了,竟真的伸手递给了她。暮青接过来,见步惜欢起身到桌边取了只碗碟,夹了几样小菜拿过来,坐回榻旁,那碗碟就这么托在手上,那手明珠般润,衬得碟中小菜越发翠绿诱人。
暮青看了眼,她方才想自己喝粥只因不喜人服侍,力所能及之事她喜欢自己来,但她同样不喜欢矫情。自她醒来,步惜欢诸般照顾,这心意她得领。因此,她不再说什么,夹了筷小菜到碗里,便低头喝粥了。
数日未曾进食,此时便是清粥也觉得分外香甜。
暮青吃着粥,未瞧见步惜欢眸底渐生的笑意,只咽下口粥,问了句:“你来西北是因为元修失踪?”
她只能想到这个缘由。
西北乃边关重地,帝王也不能说来便来,元修失踪是个好借口。这些年,朝政被元党把持,步惜欢有心收回皇权,却不得不忌惮元党势力。自古帝王多忌带兵之将,元修乃元家嫡子,西北军等同于元家军,若想在朝中收回皇权,需得先安抚这支大兴第一勇军。元修戍守边关,十年未归京,步惜欢许拿不准他的心意,军中虽有魏卓之和月杀在,但任密奏军报再多,到底不如他亲眼来看看。
元修若身亡,元家痛失嫡子,再派人来统帅西北军,到底不如元修,一支不归心的外军,威胁便大不如前。元修若无事,帝驾亲至军中督寻,也算在面子上与元家做足了工夫。再者,西北军将士对帝驾的印象也能稍有改观。
如此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哦?”步惜欢闻言,却懒洋洋挑了挑眉,一手托着碗碟,一手支着下颌,喜怒不辨地应了声,刚因她肯领情而生出的好心情,顿时被这话打散。
暮青一愣,抬眼望他,“不对?”
她推断错了?
“你来军中数月,瞧着元修如何?”步惜欢不答反问。
“不错。”暮青实言道,“铁马嘶,银枪舞,大漠横戈震胡虏。辕门兴,金甲荡,十年戍边英雄郎。我自幼听着民间两句童谣长大,你的多有不符,他的倒名副其实。元修虽是元家子,但心在边关不在朝堂,此人为人坦荡,英雄儿郎当如是。”
步惜欢既然问了,暮青便实言,她知道他对元家忌惮颇多,但身为帝王,看待江山人才本就应摒除私人恩怨。依她看来,元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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