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3章 23.逆我者亡(第1/3页)  刑辩律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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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正良大喊放我出去,可是没人理他,连回声都很小,李红卫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周围也安静下来,一丝声响也没有,吴正良绝望的瘫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周海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那些把债权贱卖给天河公司的企业,希望找到直接证据,证明贺建国利用手中的权利阻挠债权的执行,以此来坐实他的渎职罪,可是那些企业多数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一边不愿意得罪法官,一边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态,认为打官司要回来的钱都是偏得,宁可被天河公司拿去一半,也不愿意惹麻烦上身。他们的理论是非常善良的,认为只要快点把钱拿回来,投入企业运转,损失很快就赚回来了。

    真是一种绝世遗存的绵羊思想,周海滨非常苦恼,在法院工作多年,他见多了这种与世无争的心态,得过且过,漫不经心,遇到侵害自己不争,反倒抱怨法律不完善,可是法律再怎么完善,也只是写在书本上的文字,这些文字的认真执行,不能仅仅依靠司法机关,当事人也要知道如何利用这些法律规范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说法律是一柄长剑,你企业就应该自己把它拿起来。

    就在周海滨头痛的时候,一个企业找到了他,。这个企业是临海著名的地方国企临海制药厂,该厂负责法务的经理李明矾是周海滨的小学同学。李经理一见到周海滨叫苦不迭,原来临海制药厂在一次诉讼中被判支付给另外一家企业一百万元债务,事实清楚,双方企业都没有争议,但是法院在打印判决书的时候,写错了一个小数点,把1000000。00写成了10000000。0,执行债权的时候,刚好赶上李明凡刚到任,他不熟悉业务,以为既然是法院的判决书,肯定没有问题,那就照着执行就好了,法院执行局按照把判决书划走了一千万元。

    年底决算的时候,财务才发现对不上账,李经理着急死了,赶紧去找债权企业联系,可是那个企业却不肯还钱,因为当初一拿到判决书,天河公司就来游说,说判决了也没用,根本不可能执行,不如把债权卖给他们,那个企业也没认真看判决书,就和天河公司谈判,如果天河公司出九十万现金,这笔债权就卖给他们,天河公司第二天就叫人用拖杆箱拖了九十万现金过来,这个企业乐坏了,出纳点钱就点了一上午,然后债权就归了天河公司。

    这种情况周海滨也是闻所未闻,简直像听天书。他问李经理法院这边都找过谁,李经理说找过区法院执行局的贺局长,贺局长说执行局按照判决书执行,你要是认为判决书打错了,你去找那个给你打字的人去,与执行局无关,李经理气的快吐血,说这不是欺负人嘛?

    周海滨心中暗喜,真是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等到了一个揭露贺建国罪行的良机,他给李经理支招,把情况写成书面材料,直接递交给上级法院的纪检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既然是法院把数字搞错了,理应由法院把错误纠正过来,李经理一听连连夸奖周海滨是好法官,周海滨进一步支招说如果材料递上去,纪检部门不积极处理的话,李经理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法院,李经理一听有点害怕,周海滨安慰他说,这件事争取在法院的纪检部门解决,你就做做样子,给法院一些压力,但是要做的像真的一样。李经理真不愿意得罪法院,但是一千万的事儿也不敢马虎,答应周海滨回去立刻办。

    贺建国早就听说周海滨在打听他的事儿,可周海滨是他的人,就没怎么在意,等到周海滨见李经理的消息传过来,贺建国有些坐不住了,他亲自打电话约周海滨,周海滨也想探探贺建国的口风,两个人约在金门海鲜酒楼的大包间里见面。

    自从贺建国离开高院之后,周海滨就没再见过他,两人共事二十多年,关系非常奇妙,当年周海滨大学毕业进法院,虽然他并不是学法律的科班出身,还是很遭贺建国这样的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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