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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宣传。

    方式一:广告。

    参加电台电视台(主要是韩国三大电视台KBS、MBC、SBS)各种节目,增加曝光率。

    艺人走红的主要途径就是在娱乐媒体上曝光,包括打进排行榜。由电视台控制的榜提供了一种衡量组合是否流行的可见的准绳。而多上电视,新歌才能跻身这些榜单中。

    有些人认为这些榜单是有利于那些经常在电视上露面的歌手CD的销售量和歌迷的投票只占少部分韩国的榜单。

    这一切都显示上电视比做其他任何事情都更重要。

    最重要的是能出现在韩国3大电视公司MBC、KBS、SBS的20个甚至更多的电视节目中,有时只是在几大电视台播放歌手的MTV。

    这里的节目主要包括这么两种。

    首先是歌谣节目。

    据调查结果显示,傻帽娱乐、YG、I-STAR、国际音乐、IVY音乐SIDUS等前10家企划公司所属歌手在KBS《音乐bank》、SBS《人气歌谣》、MBC《音乐营地》等歌谣节目中出演次数就超过了全体歌手出演次数的40%。

    其中又以傻帽公司所属歌手出演次数最多。

    其次是娱乐节目。

    比较有名的是《情书》、《X-MAN》、《HappyTogether》、《夜心万万》、《万元的幸福》、《女杰》、MBC电视台的情景系列剧、《NonStop》SBS的反转剧等等。

    明星参加电视台的娱乐节目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

    一方面,艺人通过节目提高了知名度,宣传了唱片。

    韩国的娱乐节目作的相当成熟,明星也相当配合,自然的状态让大众可以进一步了解明星的xìng格,人品,特长等方方面面。我就是因为看到了韩国娱乐节目才知道了韩国歌手,并对他们产生了兴趣。

    另一方面,电视台通过艺人的知名度来提高收视率。

    由于明星的出演,FANS们必然每期都看,所以用这种方式可以锁定观众群。电视台能够和艺人这样全面的合作,而最根本的是他们都有营销理念,明白现在观众或者说歌迷是他们生存的根本。

    因此,不管在节目设置上还是明星的配合上都很注重从观众的角度出发考虑。

    通过合作的方式,双方都可以达到各自目的。当然在双方的利益驱使下,行贿是在所难免的。因为向那些高收视率或者高收听率的电视和广播节目进行贿赂,可以让那些无名的天才获得更多成长为超级明星的机会。

    事实上,随着竞争的加剧,基本上20位新人中只有一位能成功上位,公司为维护投资不致浪费,花钱买曝光率已变成必需。在行贿的同时,大的娱乐公司亦逐渐掌控电台的节目。

    当初HOT解散后,傻帽公司就曾封杀另外三名队员,并警告电视台等传媒,如果敢让JTL出现,自己公司的歌手就绝对不会来相关电视台。

    除了传统媒体外,对新媒体的关注越来越多。

    各个娱乐公司在网络上都加大了艺人的宣传力度。几乎每个明星都有自己的个人主页,在这里不仅有最新的官方消息,而且还有艺人自己的留言,可以通过网络与大家进行互动jiāo流。此外还要把一些新歌放到网上,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范围。

    方式二:销售促进。

    现场签售是一个特别好的例子。能够与明星亲密接触,得到明星的签名,对歌迷来说无异于商场打五折,其诱惑力是十分大的。此外,在唱片中附赠艺人的写真也是一个常用的促销方式。精心打造的限量版唱片对忠诚的歌迷而言也是一个极大的诱惑。往往在限量版中都会有些从未发布或者更加隐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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