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不能拥有“帅气”和被女孩子奉为神明的“男人味”两个词语。可爱一词,已然是对他们最大的赞美。
在雨点的洗刷声中,空气里都透着一股清馨,当然,更多的是血腥味。可偏偏就是这味道让洪钟留恋,至少因为这样,他才能还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活物。
脚下,死去的李风暴小弟尸体堆成了一个小山包;周围,密密麻麻的李风暴小弟还在往上冲。
他有时真的很佩服这些小弟,到底是什么让他们这么不怕死?
忽而,他想起自己很想死,笑了笑,道:“原来,你们和我都一样!一样的迷茫,一样的失败!”
红尘世间一片迷茫,道路、道路漫长,何处是我方向?
他都不记得这是看哪部电影学到的歌词了,好像唱错了,又好像唱对了,但总的来说,他记不得了。
想着想着,洪钟忽然觉得很累。就像当年一个人颓然地坐在法官家中一般,看着满地的鲜血和残肢断臂。就想睡觉,就想把眼睛闭上,最好不要再睁开。只有这样,这世间的一切也就不用再过问了。
包括,他失败的这一生。
乌云更加浓重,雨点渐渐大了起来,他抬头望着这yīn霾的天空,从脑海中挤出了一句他最想说出的话语:“飞翔吧!黑云!老子看着你!”
余光中,远方一幢大楼的顶端,一个亮光忽闪而过狙击军用狙击!
一声qiāng响。
洪钟,这个一生失败的男人,终于从百多人的尸体顶端倒了下去,围在他身后的李风暴小弟来不及反应,被他那矮小又肥硕的身躯砸倒了一大片。
“轰!”
火焰乍现,哀嚎绝寰。
他竟然在闭上眼睛的最后一瞬间拉下了早早就被他绑在身上的zhàyào。或许,这就是他给这个厌恶的世界最后的一场意外吧!
所有人不可思议地看向了他。冢爷、暧昧、他的小弟、乃至他的对手李风暴,李风暴小弟,还有他最后一个兄弟李云天。
好像英雄就不应该这么简单死亡,要有一个风风光光,或者催人泪下的陌路情节一样。人人眼中皆是不可置信,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刚刚还站在尸山之巅的胖子,就这么死了!
良久良久,暧昧当先一声长嘶,尖锐的声音比指甲片划黑板还要刺耳,疯了般冲到洪钟尸体前,不顾汹汹烈焰,用自己的手掌扑打起洪钟的尸体,不住地骂道:“别死,别死,狗杂种,别死!”
冢爷一声bào喝,骤然神情狂怒,一掌掌排开挡在他身前的所有人,几步奔至洪钟尸体前,忽而站立了一会儿,陡然仰天发一声长叹,泪水和着雨水一起滑落,无声哭泣,静静地站着……站着……
看惯人间五十年,泪纵横,不沾襟。
从此,这尘世间少了一个俗人,多了一份别人对他的思念。
第二卷 飞翔吧!黑云! 第一百一十七章 古龙一统(三)
暴雨轰然降临,不消几秒钟,人的全身就能从外套湿到内裤里。李云天浑身如被水淹,静静地站在依然变成碎渣的洪钟身前,眼睁睁看着洪钟那几乎看不到的尸体被雨水一遍遍地冲开,化成一湾湾鲜红的水迹向地下道里淌去。
雷声轰鸣,巨大的雷电球滚落下来,zhà得众人耳鸣不已。
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为暴君大哥!”一时间群起响应。五百死囚顿时如虎入羊群,轰了双眼,喝了长啸,像洪水过境一般将李风暴剩余的一千三百多小弟淹没了下去。
李风暴从虎家两堂里借调而来的一千多人早已经不见了踪影,他也早已看得暴怒异常,只是一直跟李云天对视着,全身如被虎狼紧盯,不敢有所动弹。此时见自己亲手培养出来的最后一千精英也被李云天不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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