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盯着郑匀看了半天,漫不经心地问:
“你们为何要留下来?”
即使是在军中极度缺人的情况下,面对郑匀二人的积极投靠,晨光却是一副不太在意的样子,她的语气淡淡的,似乎并不感兴趣。
郑匀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他和晨光接触不多,但通过这一战,他对她的名字如雷贯耳。她的所作所为大概是最成功的“坐收渔利”,让一个两年前还蜗居在沙漠的蛮荒小国成功吞并了北越南越二国,顺利地从沙漠里走出来,一跃成为仅次于龙熙国的国家。
南越和北越梦里都统一多少回了,他们绝对想不到,到最后他们的统一竟然是被凤冥国实现的,而在合并的那一刻,北越和南越却不存在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
凤冥国干了这么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是运气好吗?郑匀相信运气,又不相信运气,但他相信有福气的人。在战事以胜利告终时,他就觉得凤冥国的凤主一定是个有福气的人,跟着她,或许比自己拿着一笔遣散费回去继续当水匪更有前途。隔了这么久再回到帮派,帮中未必还留有他的位置,再加上凤冥队的待遇确实不错,又不用搏命。而最关键的一点是,对于他来说,过于顺利的战事与令人狂喜的全胜结局激起了他的兴致,他跃跃欲试。他突然觉得,即使回去当水匪不会被朝廷抓住命丧断头台,那样的日子太平淡,前路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还不如留下来,去追求新的刺激。
单是追随一个女人,这需要拥有一份超强的胆量和常人难及的魄力,郑匀觉得在自己决定要留下来时,就已经够刺激了。
没想到金浮屠的其他人大都和他想得一样,不是惨烈却让人内心激烈的战争燃起了他们追寻刺激的心,这片由三国合并的新国土,这片背后居然是由一个女人操纵的国土,据说这个女人的脸蛋比最最靓丽的妞儿还要动人,据说这个女人的性子比最最狠辣的强匪还要狠辣百倍,想一想就觉得刺激。
可郑匀又不能回答他是为了要找刺激才留下的,说是为了想要搏一个前途也不太妥当,他嬉皮笑脸地回答:
“卑职等人离乡太久,现在回去,老家不一定还有位置,卑职等人在殿下的军中已经呆惯了,就想着若是能继续为殿下效命就好了。”
晨光想了一会儿,轻描淡写地说:
“可以啊。”
郑匀眼睛一亮,大喜,还没来得及表达喜悦之情,晨光开口,说出的话如一盆冰水,兜头浇上来:
“既然你们要留下,这一回就不算是从外面雇佣了,而是真真正正的凤冥国士兵。既然如此,服从是最主要的。首先,留下来的人不会派发回乡的盘缠;其次,你们的那个金浮屠,不会继续存在,你们会被打乱编入不同的队伍;再有,战事刚刚结束,军中的待遇不会再像战时那样丰厚,至少会缩减一半,愿意的可以留下,不愿的立刻拿银子走人。”
郑匀听完她的话,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这结果有点出乎意料,虽然听起来他的愿望是达成了,但达成之后总有哪里是不对的。他干笑着,语塞片刻,在晨光开始不耐烦的眼神里讪讪地笑说:
“是,卑职这就回去传话,等着殿下之后的吩咐。从此以后,卑职等会尽心尽力为殿下效力,以殿下马首是瞻。”
郑匀这人一看就是念过几年书的,若不是他眼神奸滑,单从他的长相,他算是带了点书卷气的那种,很像某村塾的教书先生。可惜一双眼破坏了他的所有文雅气质,他是水匪,水匪称自己为“卑职”很好笑,带着一身匪气地表达忠心更是一件滑稽的事。匪徒这项职业压根就没有忠奸之分,他们和商人一样,都是利益至上,从他们这样的人嘴里说出“效力”这类词,有趣得紧。
“下去吧。”晨光似笑非笑地说。
郑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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