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八十八章 秦制之谜(第2/3页)  轮回之帝国历史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道:“作为先秦之一家,法家自有他们的可取之处,因为他们制定了天下的第一部法典。”

    --------------------

    所谓的法律,大约就是从人类早期的部落习俗、惯例、做法等等逐步转化而来的。自人类形成族群、或部族开始,它实际上就已经存在。否则,早期的人类族群何以形成?族长、或部族的长老如何管理、维系整个原始的部族?

    俗话中的“规矩”,其实也就是某种人群中不成文的法律,反过来,法律不过是把这些规矩中的一部分文字化。

    但正是这一步,人类开始进入了法治社会。

    这就是历史上的法家第一个功绩。

    因为有了成文的法律为依据,人类才开始逐步摆脱“人治”中所存在的某种随意性和模糊性。

    法律的缺陷是其教条和刻板,而中国人喜欢讲人情,“人情”其实仍源自于“人治”,所以同样存在随意性和模糊性。

    你比如说参加婚宴中的随喜,两百是人情,八百也是人情,有人送个八千、一万的,它还是人情。

    人情就难以有个普遍都能接受的具体的标准。

    所以,只要人类自身还存在“恶”的一面,人类社会最终还是要走上法治的道路。

    --------------------

    “如果没有法度、法令或法典,朝廷、乃至于任何人,都并不能治理好天下。”

    陆秀夫沉默。因为他无法否认这点。

    不如此,哪些极力反对法家的儒生何不将法家的这个做法给废了?

    “不过老师,朕其实更欣赏的是儒门的荀子。”

    陆秀夫的眼眉微微动了一下。

    咱的好老师也是很坏滴,他实际上在旁敲侧击。但咱把他单独留下来,就是想说点心里话。

    “因为在朕看来,荀子不仅继承了圣人的‘仁’,他‘重教’、‘重学’,也提出了‘法’。”

    兄弟我之所以认定荀子就是儒门之人,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他“重教”、“重学”。

    有句俗话叫:“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荀子所写的《劝学》绝对在“劝人学习”这个题目上能排在第二。这已经足够证实他的确继承了同样重教的孔老夫子衣钵。

    至于他也提“法”,很可能是吸收了早期法家的一些思想,认为仅仅靠“教化”不够,还必须通过“法”的约束,使人由“恶”达到“善”。也就是使人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和礼仪制度。

    “老师,荀子其实提出了治理天下的两种手段。一个是教化,另一个是用法来约束。因为单凭某一个,均不能真正做到治理好天下。”

    “依朕之浅见,李斯、韩非等人并没有全盘领悟荀子的本意,而是仅仅取其‘偏’。这就是它们没能让大秦帝国持久下去的原因之一。”

    单凭教育,是无法将天下全给教成圣人滴,否则,自孔子之后,这个东亚之国的圣人怕是要成灾了。

    而只依靠“法”,不仅容易走到后期法家的套路上去,也容易给人造成严酷的感觉。

    “老师,朕还认为,所谓的‘刑罚’与‘仁义’其实并不相斥。因为只要朝廷怀有制定它的目的,是只有惩恶才能扬善,并在制订时使之更合理,就不会使天下百姓觉得苛刻。反之,恶如不惩,则就是对他人以不仁。”

    这次陆秀夫的眼眉大大地跳了一下。

    他的好学生一方面推行教化天下的大计、一方面又开始强调法治的原因,他算是彻底明白了。

    但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却是:

    “所以,陛下也并不排斥某些秦制。”

    有些事情的确是瞒不了饱学的夫子的,因为历史的事件已经给记录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