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儿气恼的眼神,以及她盛气凌人的那句:我是她未婚妻。
因为我是他的未婚妻,所以这个男人是我的专属,任何人觊觎便都视为偷,简惜颜从不喜欢插足于别人的感情,所以他怎么能对她说喜欢呢。
想到叶颖儿,便又让她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柳雨莹,一个爱而不得,继而生恨的女人。
简惜颜一贯就不喜欢和别人争,尤其是和别的女人争男人就更不喜欢,可为什么想到有可能他们再无瓜葛,心是疼的呢?
人,永远都是矛盾的综合体,一方面厌恶他的亲近,另一方对他的亲近又无法抗拒。
圈抱着她的男人,已经传来鼾声,她却注定了难眠,那些应该的或不应该的画面,如胶片,反复的在脑海里播放,她很担心有些事会不会重复的发生。
“老板,你是不是喜欢我?”
“想什么呢?老板怎么会喜欢你,都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自信。”
自信?她真的没有,当你被一个男人嫌弃的一无是处,不自杀就已经不错了,所以她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个男人会待她不同,怎么都想不通。
当天空泛着青白色,简惜颜的眼皮成功的变重,好吧,就先睡一会儿,等醒了再去面对,留下决非明智之举,离开,对,离开,只有离开才是正确的,现在就先暂时拥有这份宁静吧。
下了一夜的雨,空气中满满湿润的气息,柜子上粉色的玫瑰娇艳的开放,香气罕有的浓馥,晶莹的露珠贴服在花蕊上,亮如泪。
花是慕容文煜一早买了来的,虽然红玫瑰代表了爱情,但他实在不喜欢那俗俗的红色,便选了这娇艳的粉,一如这个小丫头。
看着缩成一团儿的丽人儿,眼底的不安千转万转,最后化作一抹无奈,等她醒了,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种局面,但可以吵,可以闹,绝不能提离开,这是底线。
轻轻的帮她盖好薄被,出去打了一通电话,便去厨房准备早餐,虽然还是显得笨手笨脚,但经过昨天的练习,基本可以做的可口。
“爷,我当真没有看错?”见慕容文煜围着一个卡通围裙,手里拿着锅铲在忙的不亦乐乎,奉命来送文件的丁一杰,看到这画面眼睛几乎要掉汤锅里了。
这什么情况?有生之年还能见到爷这样的形象,都不知道是不是该庆幸,女人,当真是因为女人啊,男人的改变多是因为女人。
“怎么,爷的这副形象不够酷吗?”慕容文煜翻翻眼,等你遇到喜欢的女人,就知道我此时的心了。
“酷,很酷,就是不像我的老板了,容我脑补一下。”丁一杰歪着头对他看了又看,甭说一贯冷着脸的爷,这围裙这么一套啊,嗯,顿时有一股暖男风,不过也滑稽的可以。
“就算不像,是你老板的事实,也是改变不了的,对了,要不要尝尝我做的汤?”慕容文煜望向丁一杰,嗯,让他尝尝好做出评价。
“还是不要了吧,毕竟这是爷给简小姐做的,我怎么好先尝。”丁一杰连连摆手,他可没信心,倘若那汤实在难咽,他又不好把它吐出来,明智的选择就是不为。
“怎么?不相信我?”慕容文煜自然知道他摆手的意思。
“不是不相信,那不是怕分了爷对简小姐的爱吗,我多识趣啊,嘿嘿。”丁一杰嘿嘿的笑着,当然是不信,若说工作的能力,他定是竖大拇指的,厨艺,还是别挑战他的味蕾了,还怕伤不起。
“少废话,让你尝你就尝,正好也帮我看看味道怎么样,放心,吃不死人。”慕容文煜不客气的瞪了他一眼。
“就知道爷是拿我当小白鼠。”丁一杰一脸悲哀的看了慕容文煜一眼,爷要表爱心,我肯定支持,但也只是精神上的支持。
“行了,别酸了,你还不及小白鼠有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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