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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潞、辽、沁、汾民一万户实北京。

    永乐三年九月丁巳,徙山西太原、平阳、泽、潞、辽、沁、汾民一万户实北京。

    其时,也有一些人户自愿赴北京种田:

    永乐四年正月已未,湖广、山西、山东等郡县吏李懋等二百十四人言,愿为民北京。命给道里费遣之。

    还有一些军士被放归乡里种田: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十二月壬申,户部尚书掌北平布政司事郭资奏:北京、保定、永平三府之民,初以垛集充军从征,有功者已在爵赏中矣。其力弱守城者,病亡相继,辄取户丁补役,故人民衰耗甚至户绝,田土荒芜。今宜令在伍者籍记其名,放还耕种,俟有警急,仍复征用……从之。

    或者收流民以复业:

    永乐元年正月庚辰,北平布政司奏,诸郡流民复业者凡十三万六百余户。上命户部令有司加意绥抚,勿重扰之。

    永乐元年十一月戊寅,书谕世子曰:山后官员军民,本皆无罪之人,曩因建文残害骨ròu,祸及无辜,不得已逃遁,飘零艰窘,深可哀矜。今既来归,其令官仍原职,兵仍原伍,民仍原业,咸加绥抚。后有归者悉如之。

    或者释罪囚以种田: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九月乙巳,命武康伯徐理等往北平度地,以处民之以罪徙者。

    永乐元年六月庚戌,户部致仕尚书王钝言三事。一,种田囚人……宜不分籍贯,于保定、真定、顺天等府所属州县挨程安置,先近后远,庶几聚落易成,屯种有效。

    永乐元年八月己巳,定罪囚北京为民种田例。先是,刑部郑赐、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瑛等上言……北京永平、遵化等处,壤地肥沃,人民稀少,今后有犯者,令于彼耕戍,涉历辛苦,顿挫jiān顽,庶几良善获安,词讼简息。凡徒流罪除乐王、灶匠拘役,老幼残疾收赎,其余有犯俱免杖,编成里甲,并妻子发北京永平等府州县,为民种田。定立年限,纳粮当差……上是之。

    永乐元年十一月戊戌,谕世子曰:朕念北京兵变以来,人民流亡,田地荒芜,故法司所论有罪之人,曲垂宽宥,悉发北京境内屯种。意望数年之后,可以助给边储,省馈运之劳,且使有罪者亦得保全。

    当时,朱棣残酷镇压政治反对派,以严刑苛法临天下,所在囚徒累累,此问题之又一面也。为了保证屯种的进展,官府给予牛具种子:

    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八月甲寅,上以北平、山东、河南累年经兵,民缺耕牛,特命王部于直隶凤阳、淮安等处以官牛给之。

    永乐元年十二月戊寅,工部尚书黄福奏,陕西行都司所属屯田,多缺耕牛耕具,合准北京例,官市牛给之,耕具于陕西布政司所属铸造。

    永乐二年三月丙寅,抚按江西给事中朱肇言:比者工部遣人于江西买牛,令有司递送淮安转运北平给军屯种,未免劳民。今江西、浙江、湖广所属郡县积岁没官牛共计五千余头,俱在民间牧养,若停收买,以民间见养之牛转送给军,则官民皆便。上命工部勘实,先以牛给本处屯军,有余者送北京给军屯种。

    为了适应北京经济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朱棣到北京时曾“取南京民匠户二万七千以行”。

    在靖难之役中,北京地区发挥了根据地的作用,军民多所劳苦。朱棣即位后,对他们很是眷顾。他说:“时皇太子居守北京,赖军民竭忠效力,不避艰难,供给军需,馈运粮饷,驰驱负■,昼夜不宁,攻守战斗,披坚执锐,冒犯矢石,父母妻子不保朝夕,甚为劳苦,使朕无北顾之忧……朕自即位以来,念尔将士人民,饮食梦寐,时刻不忘。” 为此,朱棣曾多次诏免北京税粮。一次,顺天府老人三十余人谒阙谢,朱棣谕之曰:“往者连年军旅,北方之民供给劳困,朕未尝忘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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