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航不曾听过,只能依稀判断出这是一首摇滚歌曲,男子唱得声嘶力竭,尽管楚航不是很懂音乐,也没听过这首歌,但依然听得出来这男子唱得是真的难听
不止多次跑调,还好多次破音,与众不同的唱腔更是让人难以适应。难怪街上行人熙熙攘攘,停下来的听歌一个都没有。
楚航耐下心来听完了整首歌,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他转身便想离开,但转身时看见沧桑男子落寞的表情,突然又有些于心不忍。
楚航心中轻叹了一声,犹豫了一下,向沧桑男子走去。
“你好。”
楚航打了声招呼。
那男子外表看上去放荡不羁,但性格却有些憨厚,他挠了挠头,说道:“你好。”
楚航柔声说道:“我六年前就在这个街头看见过你,你六年来一直都在这里唱歌吗?”
男子点了点头说道:“是啊,俺一直都在这里。”
楚航低声道:“你没想过换地方?我的意思是,总在同一个地方唱,有些人可能听多了就听腻了。”
楚航心想,就算这个男子唱得再难听,这世上也必定有口味足够独特能够欣赏得来的人,只是凑巧这个街道上没有,何不去另一个街头看看?
男子听完挠了挠头,傻笑道:“为什么要换地方?俺是驻唱歌手,不是流浪歌手”
楚航傻眼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男子嘿嘿一笑,说道:“开玩笑的,俺的家在这里,而且唱歌不是俺的工作,俺每天都要去工地里搬砖呢俺在这里唱歌,一分钱都挣不到,哪有钱去流浪?”
楚航默然,低声道:“就算没有钱,你还是坚持在街头唱了六年?”
男子点了点头,理所当然道:“虽然没有钱,但俺很快乐,俺喜欢摇滚,俺的梦想是成为摇滚巨星,虽然俺没有那个天分,可俺还有这把吉他,还有这副嗓子,俺还能唱给路过的人听,这样就够了。”
楚航怔了许久,犹豫了一下,问道:“有没有人说过你唱得并不好听?有没有人曾经劝你放弃?”
“当然,俺遇到过无数人说俺唱得难听,可那又如何?”
男子忽然收起憨厚的笑容,神情严肃,无比认真道:“喜欢的摇,不喜欢的滚,这就是我的摇滚”
那一刻,沧桑落魄的男子仿佛只是流落街头的国王,似是在谈论着属于他的国度。
楚航不由得柔声道:“继续唱吧,我还想再听听你的摇滚。”
“好”
男主憨厚一笑,重重点头,手指拨弄琴弦,吉他声悠扬响起。
前奏一出,楚航眼睛微微一亮,这首歌他听过。
这是一首几百年前的老歌,由于三大文明变迁的缘故,流行音乐的文化也受到了影响,好听的原创歌曲越来越少,因此越来越多的老歌被拿出翻唱,历经无数个时代,有些歌至今仍旧耳熟能详。
而男子此时弹唱的便是经过了数百年仍旧还在被流行巨星频繁翻唱的经典歌曲,也是楚航极少数听过并且相当喜欢的摇滚歌曲。
歌名追梦赤子心
男子闭上眼睛,边弹边唱。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哪里
如果它真的存在那么我一定会去
我想在那里最高的山峰伫立
不在乎它是不是悬崖峭壁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充满鲜花和掌声的舞台,无论它在哪里,我一定会前往。
我想站在所有人都能听见的地方歌唱,纵使摔得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用力活着用力爱哪怕肝脑涂地
不求任何人满意只要对得起自己
喜欢的摇,不喜欢的滚,我坚持我的摇滚。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