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兰换上了一身粗布麻衣,老话虽然说佛要金装,人靠衣装,但是也有一句话叫做是金子总会发光。
穿着布衣的张玉兰,即使没有白裙飘飘的锦衣风采,却仍有一股钟灵毓秀的绝代气质。
这种气质来源于颜值,提纯于修养,集成于举手投足之间,顾盼生辉之下。
张玉兰是闪闪发光的,她穿着布衣行走在山庄之内,所有路遇之人见了,不问男女,无不回首侧目,啧啧称奇。
张玉兰是高傲的,她无视所有的目光,不顾所有的评头论足,大步流星地行走在山庄之内。
别人在议论张玉兰的时候,她内心想着的是刘敢,她有点后悔把刘敢赶走。
因为,刘敢很有可能趁机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她不能让刘敢轻松溜掉,所以她要找到刘敢。
“告诉你们一个有趣的事,三小姐又逮着新人玩起迷阵了!”
“哦,又有哪个不开眼的家伙,惹了三小姐?”
“听说是个乞丐,来庄子要饭的,不过我看那人个子挺高,身材也扎实,看着不像乞丐。”
“莫不是今日小王带去大堂的那位?”
“对对对,就是那厮!”
“真是可怜,被三小姐盯上,肯定有苦头吃了!”
山庄下人们的议论之声传来,路过的张玉兰侧耳听了,一双碧眼微微发亮。
三小姐是谁?
张玉兰一番打听之下了解到,这个三小姐乃是庄主鲍凯的女儿,因为家中排行第三,故而得名三娘。
鲍三娘平素喜欢研究一些阵法,以阵法困人而得其乐,庄内的下人尽数被她整过,有时候还会整一些宾客。
即便是庄主鲍凯,也没有逃过鲍三娘的整蛊魔爪。
鲍凯极其宠爱鲍三娘,几乎到了溺爱的地步,不论她做什么出格的事,统统不予追究。
久而久之,便有了如今的鲍三娘,调皮捣蛋宛若一个大男孩的女儿家。
“这位小兄弟,三小姐在何处,你可知晓?”
张玉兰逮住一位浇花的下人,问道。
这一路走来,张玉兰已经问了很多人,可惜的是,所有人无一例外,都不知晓鲍三娘所在何处何方。
那浇花的下人也不知晓,摇头道:“三小姐一向喜欢四处乱跑,我也不知,不过有一个地方,三小姐倒是经常过去。”
“什么地方?”张玉兰追问道。
“北园,那里有个迷阵,是三小姐修建的,一般人都不敢过去,去了就出不来,只有三小姐能够自在出入。”浇花人道。
“北园?”张玉兰沉吟片刻,问道:“这北园怎么去?”
“你当真要去北园?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地方,一般人进去了,绝对不可能走出来!”浇花人一脸严肃,见张玉兰执意要去,只好指路道:“你往这边过去,左拐之后看见一座假山,穿过假山往右转,接着直走就能走到北园。”
“多谢。”张玉兰告谢而去。
浇花人望着张玉兰离去的背影,轻叹道:“人人见了三小姐躲都躲不及,居然还有人上杆子主动去找,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啊!”
张玉兰没有听见这番话,即便听见了,她也不会放在心上。
张玉兰见多识广,从庄内众人的只语片言中,她猜测这个鲍三娘极有可能懂得奇门遁甲之术。
区区荒山野岭边上的一座山庄,居然有这样深藏不露的人物,也不知是谁教会了鲍三娘奇门遁甲。
一个庄主的女儿都有如此能耐,这个鲍家庄的水有点深,而且很可能是深不可测的那种。
张玉兰依照浇花人的指示,一路信步前行,正要走入北园之时,一名醉醺醺的男人突然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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