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 公开审判(第2/3页)  双胞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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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黑色的运动服出场。尽管脸色显得有些憔悴,可能是这段时间在拘留所和看守所倍受煎熬的缘故;不过总体来说,精神并没有特别糟,并没有被这段时间的审讯弄得萎靡不振,也没有被关押弄得崩溃绝望。

    这套运动服是前两天王淑美特意给他买的,并委托律师关云飞转交给他,只为今天开庭的时候他不会穿着看守所的衣服出庭,让人看了感到扎眼和刺痛。对于穿便服出庭,也是经过关云飞申请的,而且也符合法律要求,法律并没有强制被告人必须穿看守所服装的硬性规定。

    看到郑少强入场,旁听席上的亲朋好友不禁翘首企盼,殷切地看着他缓缓走到被告席,看到他入座。

    待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后,审判长按照程序,询问了被告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点等相关问题,郑少强都逐一进行了回答。然后,开始法庭审判的第一项议程法庭调查。

    在审判长的指示下,公诉人就本案的指控开始宣读起诉书。只见公诉人站起身来,拿着手里的起诉书,以威严的声音,对在场所有人大声地宣读道:

    “……经依法审查,被告人郑少华于2004年2月1日晚上进入被害人曹飞洪所在的12栋宿舍楼312寝室,趁对方喝醉酒,将其带离出寝室,并藏匿在某处,直到2月8日除夕之夜,趁着下暴雨的时机,将被害人打晕或者杀害后,带到了位于京城火车南站的铁轨上,想制造火车事故的假象,致使曹飞洪被疾驰而来的火车碾碎头颅致死,死亡时间是23:00—1:00。本院认为,被告人郑少华的行为已触犯了第232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第141条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宣读完毕!”

    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向被告人询问道:

    “对刚才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是否有异议?”

    听到审判长的话,郑少强站起身来,看了看一旁的辩护人关云飞,不满地说道:

    “公诉人所宣读的起诉书,并非事实,全部都是捏造……我没有杀害曹飞洪……也没有杀害任何人……我是被冤枉的……”

    听了郑少强的话,下面的旁听席一片喧哗。随后,审判长敲了一下旁边木锤,威严地说道:“肃静!”

    旁听席渐渐安静下来。之后,审判长说道:“下面,公诉人可以就案件的真实情况,向被告人进行提问……”

    公诉人站起身来,径直走到郑少强面前,询问道:“2月8日案发当晚的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你在哪里?”

    “在寝室。”郑少强不卑不亢地说道。

    “在寝室干嘛?”公诉人继续询问道。

    “也没有干嘛,看看书,看看电视……”

    “有人和你在一起吗?”

    “没有,就我一个人。”

    “也就是说,案发当晚,没有人能证明你在寝室了。”公诉人继续追问道。

    “是的……”

    “2月8日是除夕,你为什么不回家,一个人呆在寝室?”公诉人继续理直气壮地询问道。

    听了这话,郑少强沉默了一会儿,表情有些痛苦地说道:“不为什么,家太远了,不想回……”

    这个问题,已经被警方多次询问过,可是,每次他的回答都是如此,既不想说出真正的实情,也不想故意撒谎。他清楚,即使说出了实情,估计警方和法院也是不会相信的,与其如此,还不如随便找个理由。而且,警方每次询问的时候,都会抓住这个问题寻根问底,以为他在说谎,是为自己实施犯罪编造的借口。

    听到这样的回答,旁听席发出了一丝小小的骚动,为这样站不住脚的借口表示惋惜。而此时,坐在旁听席的郑少华、郑少红,以及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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