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梦百香会忘记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但是他留给自己的背影,却无法被输入潜意识的规则清除干净。那是金色长发,矫健的身影闪现在半空中,战士抱着比他要长一倍的长枪,挡在了梦百香的面前。
那是螺旋霸王枪,枪身四米二,两米二的枪头,两米的杆。那枪头是旋转的钻头,像极了超大号的电钻,转动时带起的气流震碎了地面,仅仅是气势就可以将敌人碾碎。
在场的人里只有两人可以从食血鬼口中救下梦百香,一人是虎鲨罗岚,但是他已经没有动弹的力气,一人是神笔马良,但是它没有要出手的意思。
就在梦百香都认为自己已经因公殉职时,能救下她的第三人神奇地出现,用他的标配武器救下了梦百香。
虎鲨有骑士的剑,霸龙有禁忌的枪。
那个矫健的身姿用螺旋霸王枪的钻头抵住了食血鬼的嘴巴,而食血鬼无路可退,攻击已经无法收回。它的下颚咬在金属钻头上,摩擦碰撞而发出的火星让天上的雷电黯淡无光。
救下梦百香的战士是皇城禁卫队的队长霸龙,他一如既往地戴着金色的兔子面具,用来掩饰他神秘的面庞。有人猜测霸龙戴面具的原因是因为他长得太英俊,像是古代的兰陵王,怕自己的相貌无法震慑军队。
梦百香不知道霸龙的长相,虽然他们过去也是有接触过,但是不合群的霸龙从来不和自己的下属说过任何一句话。或许在他的心里,禁卫队分为两个小队,一个是仅仅有他的队伍,另一个是除了他以外的杂牌军。
他一个人的战斗力就能比杂牌军的全体战斗力总和高。梦百香猜测,如果自己也拥有君临天下的能力,或许就会变得孤僻,一个人享受身居高位的寒冷。
那时候她自己或许就会明白,霸龙在想什么。
当我到达高处,便发觉自己总是孤独的,无人同我说话,孤寂的严冬令我发抖,我在高处究竟意欲何为。
霸龙此时展现出的王霸之气完美掩饰了什么是独孤求败,食血鬼引以为傲的巨大下颚被巨大的钻头搅碎,霸龙顶着食血鬼几十米的身子,承受着它的身体重量向前冲锋。
食血鬼的身体被撕裂,与钻头接触的那一部分皮肤烂成了飞屑,稍微靠后一些的身体龟裂为一块又一块的破碎组织。食血鬼就像一张纸,被霸龙轻而易举地撕开。
如果把食血鬼比喻成削笔刀,把螺旋霸王枪比喻成铅笔,那削铅笔的人一定是个大力士,用铅笔把削笔刀捅炸了。
霸龙落在地上,他扛着自己的枪,不顾浑身的鲜血,不顾在场发呆的众人,独自走向荆棘之塔。他甚至对自己救下的梦百香都没有回头看一眼,也许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梦百香,只是出手清理了一下看着吓人的果冻妖怪而已。
骑士们给他让出一条路,站起来的罗岚对他点点头,马良给自己画了一朵花,戴在了脑袋上。
他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任何话,大家都习惯了,看着他远去。而五食先生趁着众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
“队长,谢谢你!”
梦百香真的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这句话,但是没有什么意义。她的声音淹没在所有士兵的欢呼声中,大家反应过来,意识到他们的队长获得了胜利——无论是霸龙还是虎鲨,他们已经击败了五食先生。
五食先生刚才对罗岚说的屠城梦想可是被所有人听在耳朵里,他们可不愿意让自己的家园血流成河,哪怕家园已经满地污秽。
呐喊声震耳欲聋,梦百香失落地看着霸龙离去的方向,罗岚气愤地看着马良。
“刚才为什么不救人?”罗岚对马良说,他的语气里满满都是责怪的意味。他想要盯住马良的双眼,因为这样子咄咄逼人的气势才会充足,但是马良的两只眼睛距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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