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真的猛士敢直面惨淡的人生(第1/3页)  变身女巫作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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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国清秋,一轮皓月,将近中天。度时分,已是万籁俱寂,只杭州总兵的府第里,还是笑语喧喧,喜气洋洋……”

    “且说天下名山,除王母所住昆仑之外,海岛中有三座名山:一名蓬莱,二名方丈,三名瀛洲……”

    “紫薇带着丫头金琐,来到北京已经快一个月了。几乎每天每天,她们两个都会来到紫禁城前面,呆呆的凝视着那巍峨的皇宫……”

    ……

    李文秀终于开始她的三开抄书生涯了。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每部书都需要做一些修改,将背景时代完全架空,导致李文秀要花大量的时间思考设定。

    不过这样也好,她终于体会到了一个真正的作者在创作的时候应该考虑的一些因素。

    每天两更这么算下来,她已经坚持更新了一个多礼拜,字数刚刚发表二万多字。就她自己而言,她发现自己写文章的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怪不得人家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李文秀看了看自己半抄半写的文章,有些明悟,“当真正喜欢一篇文章时候,文字就会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以后再遇到现实或书中类似的场景,心中总会不自觉的就涌现出以前读过的文字……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啊。”

    文学的魅力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词汇量,描述事物的手段。

    当你觉得自己浪荡一生无所事事,你可以说“笑江湖浪迹十年游,空负少年头。对铜驼巷陌,吟情渺渺,心事悠悠。”而不必大吼一声“生活真tmd无聊”。

    遇到美丽的景色,你可以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而不是感叹“这景色好看死了!我喜欢死了!”

    面对喜欢的人,你可以微笑着说:“你……这么关心我!我……我会幸福得死掉”。或者回答:“相信我,我会用幸福包围你,可是,不会让它伤害你。”

    呃,如果已经成年的话,那这对话还是算了。

    但是在李文秀心里依然对自己抄的书有着很深的感情,写着写着就忘记了时间。有好几次妈妈进屋都看到她拿着笔记本啪啪啪打字,那认真的神态让妈妈又安慰又痛心,连忙下厨做一些精致小菜,生怕饿了累了女儿。

    只是这一个多礼拜下来……

    “张全蛋,你在不在,快给我出来。”

    “宿主有什么事情?”

    “你看看这数据,这是一个文抄公应该有的数据吗?到底是你给的书不行还是我改的不行?”李文秀指着屏幕,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屏幕上显示的是文阅集团的作者后台,显示着三本新书的数据:

    《七剑下天山》连载到第十六章,二万多字。点击100,收藏15个,推荐票2票。有两个评论。

    《镜花缘》连载第十五章,也是两万多字,点击200,收藏10个,推荐票0票,没评论。

    《还珠格格》连载到十七章,将近三万字,点击500,收藏20个,推荐票10票,有五个评论。

    ……李文秀看的心都要碎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子,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啊。

    作为一名穿越者,文抄公,最正常的套路,不应该是新书一发就火吗?

    一万多字就收到编辑的站内短信,告知已经关注了你的作品。

    三万字就收到编辑的签约短信,督促你马上签约。你要是稍微慢一点,这个时候应该还发生一些关于编辑的事。

    比如为了和你签约,某小编不惜顶撞上司,立军令状,抛妻弃子哭着喊着发誓这书一定会火。

    一个反派大编辑因为某种原因就是不准签,原因是这书肯定不行我们要推别的书。

    最后这跟你素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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