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厚葬,也有可能被视为不祥物,弃置在郊外或教会里。
殷鉴不远,比方说,路易十六政权结束时的法国,就曾把已经使用超过五百年、具有悠久历史的“圣婴公墓”整个挖开来,改作其它用途;十九世纪初期,拿破仑三世更下令废止对都市发展而言有如绊脚石的墓地,企图将它们迁往巴黎郊外。比这些更新、与大理石镇的例子更类似的,就属一九三七年在旧金山实施的墓地禁止令吧!这条禁止令颁行的背景,当然是因为旧金山供活人使用的土地严重不足,可是受到池鱼之殃的却是旧金山近郊一个名叫科马的小镇,活人和死人的人数比一下子变成了五十对好几万,全镇彻底地“墓地化”了。
大理石镇的情况和刚才举的加州的例子可说颇为相似。虽说这是幅员广大的美国,但四周都被丘陵环绕的大理石镇,土地本来就有限,再加上当时镇上正积极发展观光产业,为了活人的利益,只好牺牲死人睡觉的地方了持这种看法的人还满多的。
要是让喜欢讲大道理的人来发表意见,比方说前面提到的社会学学者,肯定会说这种现象正足以说明现代人对死亡抱持的态度明显地排斥、抗拒死亡。也就是说,在道德良知的废墟之上,有的只是对生者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以及由快速经济成长所支配的都市化文化,因此死人会被赶出活人的地盘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总而言之,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致使史迈利开设的微笑墓园不断从大理石镇那边吸收改葬的墓地,更从一九五年起,一肩挑起该镇专属墓园的重责大任。史迈利原本是英国国教徒,因为第二任妻子是天主教徒的关系,才改信了教,不过墓园这边倒是不分教派,怎样的葬礼都办。
认真说起来,史迈利其实是个无神论者,美国的理xìng主义和实用主义反倒比较吸引他。“分得那么清楚,怎么开葬仪社啊?”这才是他的真心话。
在那之后,史迈利的墓园不仅扩充设备,还把拥有欧洲庭园风格的墓地整理得美轮美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名声之响亮,不仅大理石镇,在整个州都声名远播,甚至有人不远千里地捧着钞票上门来签约呢!渐渐地,许多墓碑村的居民依附在这座大墓园底下讨生活,史迈利更被推上了村长的宝座。在美国,殡葬业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高出其它国家很多,葬仪社老板当市长、县长的例子并不罕见。
就在众人以为他应该还得起在lún敦欠下的借款的时候,史迈利突然对葬仪社的生意失去了兴趣。如果说他的事业企图心只是出于想跟伟大祖父一别苗头的心理的话,这样就不难理解了。六年代以后,史迈利把他的热情全放在股票和投资上,墓园的经营则草草jiāo代了事。结果,史迈利个人的财富是增加了,墓园本身却没有扩大到全国级的规模,不过至少它没有辜负“全州第一”的盛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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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开葬仪社成了巴利科恩家的事业,代代传承了下去。但说到谁要来承接史迈利的衣钵,这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史迈利结了两次婚,总共有六个孩子。第一次结婚是在刚抵达美国的一九四五年,对方是他在船上认识的英国画家的女儿劳拉。短短五年的婚姻生活里,劳拉帮他生下了三男一女,然后就死了死因是自杀。该怎么说呢?天生具有艺术家纤细气质的劳拉似乎受不了史迈利一再偷腥的恶习大家都是这样传的。
劳拉留下的四个孩子,长女洁西卡嫁给了承包墓园生意的不动产商人之子弗雷德里克欧布莱恩;三子史蒂芬离家出走后,最后客死在日本。所以现在遗留在墓园的就剩长子约翰和次子威廉两人。
另一方面,劳拉自杀后,史迈利在一九五年跟传言中的外遇对象之一莫妮卡结了婚。莫妮卡不论就聪明才智还是教养都比不上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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