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om,。沈若初看着不远处,一道小小的身影,约莫四岁的模样,大大的眼睛,短头发,穿着灰白的长衫。
是个男孩子,却生的比女孩子还要好看。
孩子见到厉行的时候,眼底是掩不住的欢喜,朝着厉行扑了过去,厉行半蹲着身子,一把接过孩子将孩子给抱了起来。
孩子搂着厉行的脖子,忍不住撇了撇嘴:“阿爸,你有些日子没来看元宝了。”元宝脸紧贴着厉行的脸,看得出,和厉行是很亲昵的。
这让沈若初惊讶的不行,厉行一身的戾气,或许是这么多年,征战沙场,杀伐果断的原因,是不招孩子喜欢的。
那日带着子洋一起见厉行的时候,子洋也是同厉行相处了许久,才放下戒备,同厉行亲昵了许多。
“阿爸这不是忙了,方才给你送的那些礼物,都喜欢吗?”厉行眼底满是宠溺的看着怀里的元宝。
元宝乖巧的点了点头:“喜欢,阿爸送什么我都喜欢。”
沈若初只是这样打量着两人,说不出什么感觉,没想到厉行有一天对孩子,也有这样的耐心和细心。
“这是少帅同谁生的孩子,长得真是乖巧,和少帅倒是有几分像。”沈若初歪着脑袋,看着两人,对着厉行打趣。
别不是厉行那些年躲在这里,和这里的女子生了这么个娃娃,可算一算,岁数又不对的。
厉行听了沈若初的话,心里一慌,慌忙上前:“胡说什么呢?这叫元宝,我当年逃到这里的时候,受了重伤,是元宝家里人救了我,把我安排在这宅子里头的。”
厉行同沈若初解释着,说话的时候,厉行又凑近沈若初,许是不想让孩子听到,元宝的父母原本是在外地做生意的,死于战乱。
孩子就跟着奶奶在这里生活了,他有空会过来看看元宝,这孩子管他叫阿爸,他便由着这孩子了,等老太太过世了,他就打算把孩子接回迷城生活。
沈若初了然的点了点头,救命之恩大过天,是可以理解的。
“没有他们,兴许也就没有今日的我了。”厉行看向沈若初,轻声说道,厉行的细心,让沈若初多了几分赞赏。
看着粗枝大叶的人,做起事来,总是比旁人多了几分细心。
“那你今日来,是打算把元宝接回迷城生活的吗?”沈若初对着厉行问道,这孩子叫了阿爸,以后就是厉行的责任了。
厉行抬手捏了捏元宝的脸:“之前提过,老太太不愿去城里生活,又舍不得孙子,再等几年吧,等孩子大一些了,我再接走,让他跟老太太做个伴儿。”
厉行没有说的很明白,沈若初却是明白的。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享受荣华富贵的,有的人更喜欢安逸,像这种地方,是真的安逸,哪怕是军阀混乱,真的打起来,也殃及不到这里。
至少没有荣华富贵,却可以保命,他只是希望这个孩子好好的活着,不像他阿爸阿妈那样,死于战乱。
元宝看着面前的沈若初,对着一旁的厉行问道:“阿爸,这位姐姐是?”
“叫阿妈!”厉行毫不客气的说道,元宝叫了他阿爸的了,自然得叫沈若初阿妈了。
沈若初听了厉行的话,不由瞪了厉行一眼,她同厉行还没有结婚呢,厉行就这么胡乱的蹿动孩子,教坏孩子。
元宝看着面前的沈若初,不由皱了皱鼻子:“这明明是位漂亮的姐姐,为什么要叫阿妈?”一点儿都不像阿妈,像姐姐。
元宝的话逗笑了沈若初,没想到这孩子这么小,倒是这么有趣,是怎么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养成了这样的性子。
她觉得厉行没有把孩子带回迷城生活是对的,在那里,他要学会成长,学会早熟,学会看人脸色行事,学会什么叫做富贵与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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