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的沙漠中,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两个比例严重失调的身影在艰难跋涉。
最主要的是高大威猛的身影似乎比瘦小的那个更吃力。
“对了,小萝莉…呃,不是,小囡囡,之前你粑粑似乎对我这个陌生人礼遇有加,不知是何道理啊?”
其实小球似乎想问你们村子是不是集体活雷锋?
“他们为了离开魔族回到故乡!”
小球觉得自己似乎错过了什么,“故乡在哪?”
“听粑粑说,是个叫什么飞鹰的地方!”
“卧勒个槽,飞鹰领!”
飞鹰领在荡魔山东南一万里,靠近星星湖。
这踏马的,老子真是错过了天大机会。你说你和武火也是,不就是回去吗?何必这么遮遮掩掩呢,大家都有火一块泄就是,何必偷偷摸摸呢?
董小球懊恼致死,赶紧问:“那现在呢,我们赶快回去吧,也许还有人活着!”
“当年父亲的先祖带领族人前往荒原狩猎,没想到卷入了仙魔之战,这一战就是数百年,最后灵州建立了结界,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千年来,他们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件事,一直在等待一个会幻灭真诀的人出现!”
“为何?”
“武家从先祖那继承来一座传送阵法,需要幻灭真气才能开启……”
“千年来,由武家族长代代相传,到我父亲这只有他一人知道!”
啊…董小球被堵死了话头,郁闷地要发狂。
曾经有一个机会摆在面前,老子没有好好珍惜,如果…踏马的,敝帚自珍神马的最是讨厌,老祖宗留下的精华就是这么丢失的。
踏马的……真不知道该骂谁!
剩下的时间,小球再也没有说话的欲望,只顾埋头前行,他完全没有注意到魔女小萝莉的眼中不时闪过狡黠的光。
二人在沙漠中不间断穿行了两天,再翻越一道山丘之后,无边无际的血色终于变换了景象,也成功地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在地球上时候,董小球一直不明白,为何会有那么多无聊的人会专门跑到壶口去看泥浆子形成的瀑布。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之所以被称为奇迹,那是因为真的雄伟!
站在山丘上向下张望,有九条汹涌的大河从四面八方蜿蜒流淌,向同一个地方汇聚,白色的缎带在血色的沙漠中是那样的显眼,白色和红色交织,在蓝色的天空下,展现出一幅纯净颜色的震撼画面。宽广的河面上,河水波涛汹涌,在所有河流的尽头,河水对撞在一起激荡起惊天巨浪,产生的轰鸣声遮天蔽地,声传万里。
但是,之后呢?水呢?
“这里就是滴血沙漠总督区的血池所在,九水归一,也是弥罗的老巢之地——幽冥海。怎么样,壮观吧?”说着她掏出一只迷你空天梭,向空中一甩,迎风便长。
“卧槽,你竟然有飞行工具,还让我们跑这么几天,小家伙,骗人的孩子,蜀黍不喜欢哦!”董小球看到空天梭,几乎暴跳如雷,踏马的,这几天晒成狗了都!
滴血沙漠的狂暴简直无法想象,白天高温,夜晚极寒;最难以忍受的还是随时会出现的沙暴,血色的沙粒在强劲的飓风加速下,如同一颗颗子弹,铁胎二重山的身体都禁受不住。特别是沙粒上的附魔属性,身体上到处都是星星点点的伤痕,修复起来异常缓慢。
“不是因为我不想用,而是我没有火炎晶!”看到董小球全身破破烂烂,脸上坑坑洼洼,布满麻点,如同得了天花,配上圆胖的身体,竟然充满喜感,小萝莉的嘴角似乎牵动一下。
好吧,有钱才是硬道理,全世界都通用,没想到魔族交通工具的使用方式也是投币的。这就好比我红色大帝国,买得起汽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