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八章 路见不平(第1/2页)  黄昏编年史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同一天晚上,高文从学院归来,哼着歌往回走。

    高文主管最近的心情很愉快,大概因为沐言告诉他蜂巢的工程就要完工了,他马上就会有活儿干了。

    从这一点就足以看出,高文阁下是个老实的人,天生就如工蜂一样勤劳,甚至会因为工作不够充实而埋怨自己的老板。

    这种人才能够为沐言所用,凯恩之角的高层真是难得干了件好事。

    他远远望着真理广场璀璨的灯光,这才想起今天是劳伦斯二世的生日。

    不同于那些知道实际情况的贵族,连骑士身份都舍不得花钱买的高文对国王可是怀着十二分的尊敬。他觉得那就是珈蓝最伟大的人物。

    “愿国王陛下健康长寿。”

    他冲着皇城方向敬了个礼,接着快步向前。

    途径克鲁贝尔街区,身为鎏金剑士的敏锐六识让他发现了一个熟人。

    “烂耳朵”泰森。

    他以前在凯恩之角就见过这家伙,他原本是铜火巷的小头目,因为和人火拼被咬掉半只耳朵,因而得名。值得一提的是,那场争斗中对手被他啃咬得面目全非,失血过多而死。

    泰森后来加入了灰街,与诸多奴隶贩子、走私犯和黑市商人一起替凯恩之角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与阿曼德一样,他也是个善于往上爬的人,只是两人境遇、手段都不相同,因此即使被凯恩之角收编,顺利洗白了身份,泰森负责的还是那些肮脏的活儿。

    这家伙打算去做什么?

    高文忍不住想。

    他本想一走了之,可想到罗伯特·诺伊斯把自己推出去当替罪羊这件事就气不打一处来,正好他最近痴迷于《霜与火之歌》,对里面“兰开斯特有债必偿”这句话非常在意,干脆悄悄跟了过去。

    嗯,高文阁下也有债必偿。

    为了我那尚未出生的女儿!

    儿子也行。

    一儿一女最好!

    甩开这些无厘头的想法,高文一连穿过了两条巷道。

    逐渐接近铜火巷,门口的暗哨突然多了起来。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继续跟上去的时候,暗中突然传来一声惊疑。

    “高文先生?”

    声音有些熟悉,可他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于是猝不及防之下被一把拽进了黑暗里。

    高文正欲拔剑,那人又开口:

    “是我,高文先生。”暗处的人摘下头罩,又举起手里做过处理的莹火石,露出一张学生面庞。

    “德列斯?”

    “没错,是我。”德列斯道。

    在沐言来法蓝城之前两人就见过好几次面,一来德列斯少年佣兵的身份让高文想起了年轻的自己,二来他也经常派发一些凯恩之角的肥差给对方,这家伙办事认真,嘴巴也牢靠,一来二去两人就相熟了。

    再者,现在他们还有《霜与火之歌》发烧友这一认同感强烈的身份。

    “你来这儿干什么?难不成也在跟烂耳朵那群人?”德列斯问。

    “没错,我不知道他们鬼鬼祟祟在做什么……”高文顿了顿,笑道:“而且,高文阁下有债必偿。”

    闻言德列斯忍不住笑了声,但也没接着说下去。

    “我该走了,高文先生,如你所见,我还在执行任务。”

    高文傻眼了,被他这么一打岔,早就丢了跟踪目标,可这小子……

    “喂,等等……”

    “我不会告诉你我要去绿叶酒馆,打死也不会。再见。”

    德列斯冲他眨眨眼,快速退回黑暗中。

    只一息时间,高文就再也察觉不到他的气息存在,不禁笑了笑。

    这个家伙……还是这么谨慎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