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付金驻店(第1/2页)  蜀中剔骨刀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吃了一顿“龙虎凤”后,王一半不免浑身开始燥热起来,抹了一把额头的热汗,他走向了一间客栈。

    天色太早,很多客栈都还没有开张,他面前的这间客栈也才刚刚下门板。等伙计把门窗上的板子全卸下后,王一半抬脚就往里面走。

    跑堂的小伙计看见来了客人,机灵的问了:“这位爷打尖儿还是住店呐?”

    “开间房间,睡瞌睡。”王一半说完就进去了。

    刚一进门他就看见柜台前,一个账房模样的老头窝在一张椅子上,掌柜的是不可能起得这么早的。黑瘦黑瘦的老头整个人都陷在椅子里,头上戴着瓜皮帽,身上长袍油光闪亮,两只衣袖秽迹斑斑,特别是一根小辫子,猥琐不堪。

    这年头还留着这模样的辫子,实在是令人意外。王一半琢磨着这老头不是清遗就是一个有着傲骨的教书先生,王一半的印象里,就这两种人喜欢留着辫子。想着这人可能是个文化人,顿时王一半又一次肃然起敬了!

    王一半第一次肃然起敬的对象,是老瞎子,可惜老瞎子这会儿都已经臭了一块地了。

    王一半掏出最后一条黄鱼儿,语气很不自然道:“开一间安静点的房间,一直续着。”

    老头细密的眼睛猛的睁开,呆板的面孔瞬间来了精神,伸出干枯的手指夹起黄鱼儿,他默默点着头,这条黄鱼儿分量很足。

    尽管老头心中有很多疑惑,但他很明智的没有询问什么,只是招手让小二领着王一半上楼去。

    进了房间,王一半关好了门,环顾了一下房间,他突然从窗口一跃而下。客栈的背面是一条胡同,这条名叫百家巷的胡同,说白了就是乞丐的聚集地,王一半跳进了一个乞丐窝。

    乞丐大多都是群居的,尤其是当下闹饥荒,乞丐更是大群大群的聚集在一起,成了一股不能小觑的力量。王一半一头扎进乞丐堆里,一群衣衫褴褛的污布中混进了一袭丝绸黑衫,这多少显得有些不协调,但气氛却又是那么和谐。

    王一半随意找到两个乞丐,一点没有避讳的与他们席地而坐,四周各种东西腐化的霉味,乞丐身上的汗味,臭脚丫子味,这一切都让王一半感到熟悉和亲切。

    他,也曾是个乞丐。

    不知道王一半和这群乞丐在聊什么,反正他们污秽的脸上慢慢有了笑容,而且神色开始古怪,最后脸色都开始猥琐。就像几个大男人在讨论一些,只能是成年才能讨论的话题一样。

    小半个时辰后,王一半直起身子走了,他在这些乞丐身上问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这世道一乱,什么样谋活路的人都有了,而最便捷最便宜的路数就是落草为寇。青城这几年闹起了匪祸,当地人都兴叫山匪“落山虎”,而这群“落山虎”的匪首——秦巨白,就是王一半此行的目的。

    天色已经大亮,行人如蚂蚁般纷纷出洞,一时间大街上人满为患,王一半堵在路中间望着前方。正前方不远处有个窑子,这个窑子是秦巨白常来的地方。

    这个落山虎头子挺酸的,都做了山匪还喜欢玩窑姐。既然喜欢玩窑姐,你大可抢上山去就好,赚他一个压寨夫人当,可他仍是把着规矩来,登门玩弄竟然还要有个礼数,诚然把那人尽可夫的姘头当成了黄花大闺女。

    在两个乞丐的嘴里掏的这点东西,王一半还是很相信的。乞丐除了讨饭便没了其他生存的法子,但是并不是每一个乞丐天生就能顿顿要到饭。所以,在肚子空虚难挨的时候他们就必须学会一些高等的技能。

    如今在什么地方能最快搞到情报消息?不用质疑,就是王一半身前的这群“地爷”。人多眼杂,再加上一个城中的乞丐混杂聚居,这已然就是一个情报交流所。只要王一半身上有几个铜板,前三十年死猫丶后三十年死狗的事他都能问个清清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