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 同姓的恋爱(第1/2页)  B哥的社会见闻实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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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哥今天晚上应邀出席去喝一个同姓亲戚女儿结婚的喜酒,可能这个亲戚近年来发了点财,也是只有一个女儿,就把这个婚礼搞得很体面,在一个有名的大酒店里摆了五十席喜酒,当然也是男女家一齐联婚。在酒店的门口,一部接新娘子的加长林肯,另加二十二部黑色的小娇车,一字排开,门口站着新郎新娘和几十个伴郎伴娘,真的是有点威势。

    在酒店里面,b哥见到了很多很小见面的成功亲戚们,因为这些亲朋好友们都是有权有势,不然就是有钱有面的人。要不是这个有面的亲戚嫁女摆喜酒,那些亲戚可能见到b哥这种小市民的亲戚,和你打个招呼到算给足面子你拉。虽然是亲戚,但人生有是很现实的。

    听其他的亲朋好友说:男女家都很有钱,男方也是一个独生儿子,双方的父母原来都是在那些国企里面当领导。后来男方的父亲几年前下海经商,财就发到不清不楚。在珠江边的一个新城里,买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的豪宅给儿子和媳妇住,因为婆媳同住很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矛盾。而且女方的爸爸现在的收入一年也有几十万,有的是钱,女儿只有一个,从少娇生惯养,当然不想女儿有一点委屈,虽然双方的父母亲已经退休。

    到了婚礼的时候b哥才发现,原来结婚的二亲家也是他的亲戚,他们两家算是表亲了,不过已经是第六代的亲戚。男家的母亲和女家的父亲是堂兄妹,而且在几十前的那个火红的年代里,都是一同回原籍上山下乡的知青,曾经有过一段轰轰烈烈恋爱经历。在当时乡下和在其它地方住的同姓亲戚里,都知道这件事。至于对他们的这段已经被世俗和老一辈人的反对声中夭折的恋情,到现在还是有二种不同的见解。

    虽然b哥和这二个堂兄姐的亲戚关系相隔五六代人,但由于上二代的人都有来往,所以在七十年代他们也是很要好,经常往来,虽然他们年龄大过b哥有三四年。由于各种原因,各自的太祖父辈在上二个世纪已经来到省城做生意。在离开家乡到省城,是否是太太祖的意思还是各个堂兄弟的自我决定,应该无从考究了。

    他们二人在当年去农村的时候才十七八岁,虽然说是自己的乡下,但四五代人都在省城广州市生活。由于前几代人都很小回家乡,上几代留下的祖屋在什么地方也不清楚,所以他们都暂时借住在一些有多点房子的远房亲戚家里。因为是知青,生产队(现在叫村)要等上级给了钱,才能建新的房子给他们那些投亲靠友的知青们住。

    由于是堂兄妹,他们虽然在没当知青的时候不太熟悉,但在那些亲戚婚嫁的时,有时回乡去拜山(祭祖)的时也会见上几面。因为原籍离广州市不太远,收入也不错,但人多地少,所以很快就是回原籍上山下乡的亲戚也不收了,就是这样,b哥几兄弟姐妹也没一个回原籍当知青。

    在当时回原籍当知青的广州市人很少,一个大队(现在叫乡)也只有二十来个,同姓的就更少了。就是这样,他们年纪也差不多,很快就出双入对,整天在一起,一起做农活这就肯定了。他们每年也回广州市几次,都是一起走,一起回来。在回原籍当知青还不够二年,就一同吃饭,用钱也不分你我,不用猜都能发现他们就是情侣。

    在开头的二年里,乡下的亲戚还没有什么,听到同村的外姓人说三道四的时候还帮着他们说话。他们是兄妹啊,又是从广州市来的知青,见过世面,经常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真是乡下人,少见多怪。转眼间冬去春来,很快又过了几年,他们也都是二十多岁了。

    后来乡下的人发现他们好到有点超越了堂兄妹的界线,常常手拉手一起去墟镇,男的踩着自行车搭着女的四处走,有时候竟然发觉他们拥抱在一起,在农村这可是个大逆不道的大事。到后来,两人竟然承认是在谈恋爱,还说这有什么问题,虽然是同姓,但已经过了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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