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7 章(第2/4页)  夜之杂货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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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丝毫悲哀,也一定是装出来的!都到了那种地步,又有什么可以高兴,又怎么可能觉得幸福。

    11岁的时候,雷的母亲不知跟第几个男人去了国外,自此再没有下落。13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也消失无踪,留下雷和换有先天xìng心脏病的妹妹。14岁的夏天,雷混了黑道。只要这样,这个少年才能让自己有正常一些的生活,而黑道似乎是除了卖身之外最好的方法。17岁,已经在道上小有名气的他出卖了自己的忠诚。其实不是没有别的方法,只是这种最容易。既然有最简单的方法摆在眼前,何必要去费力兜圈子?尊严?尊严有什么用?他也曾经很有尊严,他也曾经发誓要守护妹妹,做个不会让她丢脸的哥哥。可是当他和妹妹快要饿死的时候,尊严没有带来面包雨;当有人建议他这个13岁的少年去卖身的时候,他的尊严也没有为他带来一笔钱改善他的窘境,倒是换来了一顿dú打。所以他去偷、去抢,这有什么不对?他只是想活下去,想带着他天真可爱的妹妹一同活下去。他所希望的……不,他已经不会再希望任何东西。他要的是一定,是绝对。他绝对会完成任务,不管付出任何代价。

    而第一个目标,就是眼前这个伪善的女人。已经只买得起打折的白面包了还有什么资格笑得那么灿烂?处在这样悲哀境地中的女人,就让他来帮她一把吧。她那无聊的人生也是应该有点贡献了……

    在太阳开始从地平线上隐去的时候,在街边隐秘的小巷中,在想像中重复了一千次之后,现实中的雷割断了fù人的喉管。可以很清晰地听见,听见刀刃划过ròu体,割裂咽喉的声音。比想象要暗哑一些的声音,以及哽在断裂的咽喉中的“咕”的一声,不知道那是不是没来得及出现的尖叫。还有那比声音慢了一刻喷涌而出的鲜血,人类,那么瘦弱的身躯怎么会有如此多的鲜血,那温热的鲜红的液体好像永远都无法停止一般地不断涌出来,在喉管的断裂出冒着泡泡……

    雷松开了手中的刀,有些慌张地擦拭起被溅到的鲜血,好几分钟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只要待会儿把手套丢掉就可以了。看上去松了一口气的他弯下身去捡掉落在地上的匕首,可手指怎么也没办法听使唤,颤抖的手根本无法拾起匕首。最后,雷只得取出手帕把匕首包好放进口袋。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想起还要取出心脏,只能在把包好的匕首拿出来,还好他事先有想到在这种前面都是障碍物的巷尾动手,不然这么半天还不早被人发现了?原以为不过取了心脏,总不至于比杀人还难吧,可有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在不知道多少次划偏了地方之后,雷猛地一下把匕首chā了进去,定定神,他换了一个方向,背过身开始取心脏,只要背对那fù人的脸就可以不用看见那双未曾闭上的眼睛。

    匕首划破穿透胸前的皮ròu,每移动一下都能清晰的听见撕裂的声音,不仅如此,雷要用上很大的力气才能使匕首按照他所想的方向前进。不论把心理建设做得有多好,不管觉得自己已经多么像变态杀人狂,真的发生的时候,依然难免颤抖。他已经给了自己很好的借口了,找到了那种在对自己重复的时候不会有丝毫罪恶感甚至觉得是在施恩的理由了,可是,当雷把那颗好不容易挖出来的心脏捧在手心的时候,他依然控制不住地吐了出来,好像要把身体里每一个角落都吐干净,把所有内脏都倾倒出来。值得称赞的是,就算到了这一刻,他依然记得吐在随手捡起的塑料袋中,这样才能及时清理掉秽物,减少留下证据的可能xìng。即使像这种应该是贫民区出来的fù人被杀,警局就算接到报案也未必理睬,但小心总是没错的,特别这对于他而言仅仅才是个开始。

    第一次,雷吐得昏天黑地,颤抖的双手无法拿起匕首,第一次的牺牲品是一位中年fù女,为了能心安理得地动手,雷对自己重复了千百次听上去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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