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三观不正的网络小说”应当被整治(第1/5页)  这是你的江湖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一.

    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文化是经济与政治的反应。我不想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突飞猛进,政治趋向民主,科技不断进步,时代日新月异,商业化成为通俗文学发展的必然趋势”等话题作为楔子,以此让你明白网络文学之所以能在我们的时代存在并兴盛的原因,然后为“低俗的网络小说应当被整治”这一观点埋下伏笔。我是一个直接的人。

    顺时代者昌,逆时代者亡。从大的方面讲,网络文学是社会作用的必然产物;从小的方面说,网络文学是高度需求的必然结果,它既是“少年群体百无聊赖、陷入迷茫时,排解青春期躁动的好帮手——与电子游戏相比,网络小说毕竟更容易被父母所接受”;它也是“成年群体在高强度、快节奏的都市压力下,能够随时随地、仅仅依靠手机阅读(而非打王者荣耀、抽出两个小时的宝贵时间看一部电影)就可以获得消遣的好方式。

    我不否认网络文学的积极作用,因为它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扩展了我们的眼界与想象力,也让我们接触到与“四书五经”、“二十四史”、“唐诗宋词元曲四大名著”等传统的文学艺术截然不同的东西;而且,网络文学提供了一个非常宽广的平台,它让每一个人都有成为作家的可能:你只要寻找一个网站,注册一个笔名,填写相关信息,不违反法律法规,你的作品就可以被展示————这不同于传统的写作方式、纸媒的传播方式,极大激发了全民阅读与创作的活力,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一种突破,一种新时代的气象。

    二.

    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能看到这篇文章的人,或多或少对网文界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亦对网络小说的现状有一个基本认知。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

    我不想用“网络小说作为文学商业化的典型代表,以营利为目的,不重视艺术价值”“网文界鱼龙混杂,一些下三滥的写手为了吸引眼球,无所不用其极”“市场调节固有的局限性、自发性、盲目性、邂逅性”等令人讨厌的话,来说明“整治低俗网络小说”的必要性————有些东西是不需要、不方便、也不必说明的。一个成年人,应树立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我本不愿写这样一篇文章,因为我是个非常散漫的人,对于这次“大规模整治网络文学”更不在乎,反正我在纵横、晋江、红袖添香,正在连载或已经完本的几部小说都没有问题,关我屁事?

    但我看到许多被封查的写手、下架作品的作家、公众号、朋友圈、以及他们的粉丝陆续发表不满,强调说:“文化产品无论如何被认识,首先它都是一个娱乐产品,它建立在创作自由之上,必须拥有娱乐性才会有读者去看,审查太死……天朝搞思想禁锢……打压先进文化……”这些愤青颠倒黑白,分不清先进与落后,甚至倒打一耙,走火入魔,竟将应有的审查整治,视作一种“思想禁锢”,我由衷地为这些愤青感到悲哀,恐怕只有报复社会才能发泄他们内心的不满了。

    “文化作品首先是一个娱乐产品”莫非在他们的认知观中,文化即娱乐?创作自由,能否凌驾于法律之上?言论自由,能否建立在荼毒他人思想的基础之上?没有娱乐性,注重写实的文化作品,就一定不会有读者看么?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那些被封查的写手,竟以“时代进步”、“自由民主”、“通俗易懂”为切入点,做贼心虚,反复为自己低俗的作品贴上“合法化”、“先进性”的标签,那篇《xxxxx,怎么能被一部网络小说影响了?》的文章中,再次混淆是非,将低俗文化硬说成“先进文化”,将审查视作“天朝的思想禁锢”,偏激至难以附加的程度,真是可怜!

    一部低俗的网络小说虽然不能影响社会,但一百部、一千部、一万部呢?(你知道网络小说的基数有多少吗?)这些低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