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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仲影确实不是处-女,而且有一定的作战经验,尽管鲍鱼依旧粉嫩,但是我仍然能够清晰判断出的那层保鲜膜不是跌破的,而是吃亏于火腿肠。
本来我还有些好奇她的故事,但是做完之后我就觉得我不好奇了。
她有她的故事我有我的人生,就像是她所说的那样,只不过是在正确的时间遇到了正确的人,然后我们正确的开了几炮而已,别的并没有什么,也不需要再有什么,她不需要,我同样也不需要。
但是我不问,她却自己开了口,似乎已经把我当成了能说体己话的人,譬如闺蜜。但我想我比闺蜜还强点,闺蜜是只能说体己话,但我还能安慰她身体,这点可是所有闺蜜都比不了的。
她告诉我说,她在大学的时候爱上了一个男生,又高又帅,篮球社的,而且特别阳光。然后很多女生都喜欢那个男生,她也是其中之一。
她认为自己是一堆鲜花中的狗尾巴草,她既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有钱的,更不现如今所注重的家里最有权的,所以她理所当然的选择了沉默。
只不过故事的剧情就像是狗血的都市言情剧,那男生犯病了似的偏偏就喜欢上了他,然后就没了喜欢了,只剩上了她。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俩人相亲相爱,就像是上辈子的鸳鸯此生化为人身,整日间成双成对不离不弃,出门必是手牵手,恩爱艳羡死一群单身狗,包括小母狗。
既然是狗血的都市言情剧自然就要有一个狗血的结局,打篮球的不正儿八经打篮球跑去游泳,抽筋淹死了,简直就像是开玩笑一样,但确实就是这么死的。
于是,孟仲影伤心之余就回到了家中,然后恰好又看到父亲重病,最终就跑进了兰明月夜,放纵自我。万幸,她放纵的还不过分,至少仅当了只小金鱼。
“这就是我的故事了,很凄惨是吗?”
孟仲影那双秋水般的眸子里含着眼泪,而我给予她的回答只是打着哈欠的两个字,“无聊。”
孟仲影微愣,然后起身穿好衣服,离开了她的单身宿舍。
在临出门前,我对她说道:“如果你真想当老师的话,我东北那边有学校,可以帮你,前提是你不能误人子弟,你得有那份能力。”
“谢谢,我不想和不懂情爱只懂做-爱的畜生继续纠缠下去,谢谢。”
两句谢谢,第一句是谢我的好意,而第二句可能就是谢我赶紧滚蛋,不要再纠缠她。尤其是畜生那个词汇,用的真是画龙点睛,犹如神来之笔。
我懒得和她解释,我也有我自己的故事,但我的故事只留给我自己,我没有想她撕开来伤口让她看看的必要。况且,我干嘛要腆着脸去讨好她?没必要。
离开学校后,我直接开车回到了J市中心。
车里刚进市中心的,手机铃声就响起。我看了眼屏幕,其上显示着刘长战的名字。
这个名字的来电,让我心里不由多出了二两疑惑,不知他突然间又给我打电话干什么。
接通电话后,刘长战的声音从听筒中传出,“来我办公室,现在。”
我真想驳斥他一句‘你贵姓’,但终于是还没那个底气出口。占理的时候撒撒泼发发疯也就罢了,现在不占理了继续撒播发疯,那可纯粹就是茅坑里点灯找屎了。
反正不悖路,一把方向我就提前右转往刘长战的工作单位方向驶去。
只是刚过路口的,就有警笛声响起,随即大喇叭响起,念着我的车牌号,示意我靠边停车。
看看左手夹着香烟和右手握着的手机,我也不知道犯的错误到底在哪,准确说是在哪只手,又或者两只手都被他看到了?于是我打定主意,坚决不主动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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