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的危险,不如约瑟按照原计划举行第二次婚礼。于是他对外宣扬说“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
经过这番布置后,他们又一次执行了规定:在这个孩子出生之前,丈夫和妻子不能有身体上的接触。“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
什么是订婚礼?
《新约》福音书中只特别提到了一场婚礼,而且耶稣是个重要的参与者。这就是迦南婚宴,而他正是在这里显出了把水变成美酒的神迹。然而正如拉撒路的复活一样,如此重要的事情只被记录在《约翰福音》中。拉撒路复活是耶稣的最后一个神迹,把水变成酒是他的第一个神迹,而这两件事都只见于同一篇福音书中。
耶稣极不赞同法利赛教派等犹太教派的严苛教条。他知道如果犹太人不放弃强硬的宗派主义就不可能从罗马帝国的暴政中解脱。他还意识到人们一直在盼望救世主的到来,这个预言中的救世主将带给人们一个救赎的新时代。作为大卫王的后代,他深知自己有资格成为救世主。如果他以这样的身份出现,不会有人怀疑。因此,他在观念上有了巨大转变,而且认为把自己从传统习俗中释放非常重要。
但是耶稣所缺少的是权力机构的任命。他既不是国王也不是大祭司。但他对此并不在意,继续实行仪式上的改革,不顾自己没有头衔的事实,嘲笑希伯来的许多传统。他的神迹并不一定是超自然事件,但它们都是非凡的、空前的。事实上,在原版福音书中所用的词是duncomis(被译为“神迹”),它的意思是指“有力量”的行为,有时会和teras(令人震惊的)和scomion(迹象)一起使用。
在迦南的婚礼上,耶稣第一次有机会公开对抗习俗,他却犹豫了,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但他的母亲不顾他没有头衔的事实,命令仆人,“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约翰福音》)
在提到婚宴时,福音书写道:“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接下来耶稣把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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