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尘二字,无非是红尘俗世的别称,而志异,又无非是无所事事之人的异想天开。
妖狐入梦,红袖添香,金榜题名,著书立说,惩恶扬善,位列仙班。古往今来,世人不过是思恋这般故事。
浑似这人生生来便是享乐。
好似善恶到头终有报。
有事做的人聪明的人是不信这些的,他们更加相信手中刀心中的剑,相信权力相信爱恨相信情仇。
却绝绝不会信赐予和施舍。
庄周其实也是不信。
但他依旧翻开了这本书。
开篇只有一行字:
九天之上复有九天,碧落之下还存碧落。
庄周细细的端详着这句话,似乎在端详着一朵开在另一方世界的花,又好似在端详着一个奇特的未解的谜题。
这本书他已经看了无数遍。
从他某一夜醒来开始。
他知道这本书里写的每一个字,每一幅chā图,甚至每一个符号。
却依旧不明白开篇这句话是否是他心中所想之意。
也没有人知道。
除了它的作者。
杏花宫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进实验室实在是忙,一点时间都抽不出,没有双休也没有午休,早上八点一直到晚上十点,刚放寒假,初十开学,这期间会努力更新的。先短小一章,容我顺顺大纲!
第64章 十四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杏花宫却不卖杏花。
杏花宫只卖人。
会用剑的人。
天下剑客出杏花。
春风儿醉如酒。
庄周着一身书生袍慢慢悠悠的步在青天白日之下,市井街巷之中,丁点也看不出来心中的野望与虚伪,温和透白的浑似云消雪霁后树梢上的一点积雪,月下花前脉脉碧水中的一支新荷,直让人觉得心中安宁平和恍若新生。
楼阁之间百无聊赖的女子默默的红了面颊,莫名的想起话本中那一页页红袖添香,一桢桢天涯比肩,一位位佳人才子。
流水婵娟,千山云雨 ,自此与君生死同修,浮生共度。
女子心事总是春。
却多是情深不寿,离恨情仇。
行人如织,庄周慢慢的踱着步子,踱过有着最不看的老板娘,最好喝的白云酒的白云楼,老板娘站在门口,笑容难看却真诚,踱过又香又咸的辣子面,那位老板正忙着往一位短打汉子的面碗里再加上一勺红灿灿鲜嫩嫩的油辣子,汉子黝黑的额头上已经冒出来一滴滴晶莹剔透的汗珠,嘴唇红的像是老板勺子里的油辣子。
街道对面,手握短刀□□着半身腱子ròu的汉子怒目圆张,抡起汗啧啧的臂膀凶狠狠利落落的剁下,鲜红红新颤颤的皮与ròu被一块一块的分割碎裂,恍似一只钢筋铁骨的野兽白森森的牙齿。
野兽的身侧,坐在一位孩子。
不过十三四的年纪,安安静静乖巧巧的坐在汉子的身侧,衣衫上一块块新旧的布丁罗布,已然看不出本来颜色。
他的手却干干净净,小心翼翼的棒着一卷书。
就像是捧着沙漠中的一株新叶黑暗中的一盏幽灯。
汉子时不时的看他一眼,仿佛在看自己的另一段人生。
骸骨总生新花,旧木总出新芽。
人间情态,细细数来,竟也不过五六种。
庄周的目光清浅而温和,心中却浑似入了定的老僧开了悟的神佛,满眼望去,人间不悲不苦,红尘无色无光,皮ròu骨像,情真意切,水月镜花,隔世街景一般。
他走在街上,浑似走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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