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红楼梦》他也都看过几遍,到现在也没说背下来人家的开场词。
背都背不出来,还让他自己写?有那工夫他钻研钻研平水韵不好吗。
快让计掌柜醒醒酒吧。
写书的任务还是得交给大明才子,他一个穿越者把时间浪费在这上才是本末倒置。他真正的优势不在硬盘里那几十本网络小说,而在比本时代多发展了几百年的,未来书籍包装知识。
没错,包装。
好文章不容易做出来,但漂亮的书封c内页和插图,却能让一本不怎么好看的书勾起人们购买的欲·望。
他很小的时候就为了书皮上漂亮的漫画人像买过盗版教辅书,长大后也曾被精致的书封和彩页吸引,买下几本昂贵而不实用的设计类书籍。计掌柜也说了绣像本比纯文字的话本好卖,也就是说,古今读者的喜好都差不多,图比文字更有冲击力,让人更愿意为之掏钱。
要是明代有买零食集画片的活动,说不定也能引起一阵购买风潮。
抄书那么难,他这样种金手指的人根本不需要干!化学书里就有明代后期才发展起来的套版c饾版与拱花印刷技术,书店又签了不少会雕版的工匠,那他为什么不扬长避短,印一些好好靠颜值而不用靠内涵吸引顾客的书?
崔燮打定主意,回到桌边夹菜吃,偶尔喝一口不很好喝的葡萄酒,心里慢慢铺开一张未来的蓝图。
不过多久,张妈妈便送进来了香橙汤给他们醒酒,还端来一大碗热腾腾的汤面。汤是熬的浓鸡汤,面里不知和了什么,面条本身就有咸鲜的滋味,舌尖一抿,鲜味就融化在口腔。
从他胃里冲向脸上的酒意也被香浓的面汤冲散了。他的精神前所未有的饱满,刚签完三方协议就被硬生生打断的,初入职场的斗志重新沸腾了起来。
用罢午饭,计掌柜和计伙计向他告辞时,他就走到两人面前,微笑着说:“咱们一起去便是了,我也想看看咱们家的书店是什么样的。”
计伙计脸色微僵,看了掌柜的一眼。计掌柜却是满面红光,酒意未散,连声说:“走走走,少爷看看咱们家的书斋,那铺子可是临着府衙后街,在西城最好的地方哩!”
崔源立刻套了车,将他们一行人都拉到致荣书斋。
他年轻的时候不曾进过这门,只在外面远远看过一次,却是记得门店明亮整齐,书籍高高地堆满架子,许多读书人或站在店里站着看,或在书案前抄写。而如今再见,这间店却添了许多陈旧的气息,书架上的书也空空落落,不过摆几本四书五经,韵府对类,古诗钞选之类的书,店里也只有零星两三个抄书的书生在。
崔燮从前什么也没有过,见到这样的店铺也觉得挺好了,率先迈步进去。
店里只有一个伙计看着,因没有顾客,也不甚尽心,半睡不醒地拿拂尘赶苍蝇。计伙计上去喝骂一声,叫他起来迎接少东家,那伙计却眼皮都不撩,懒洋洋地说:“小掌柜的,咱们饭都没的吃了,还充什么东家啊。后头那家快”
计伙计脸色涨红,连忙上去捂住他的嘴,低声骂道:“你要死了,这是咱们少东家,朝廷旌表的那个!”
伙计这才清醒过来,浑身哆嗦,挤眉弄眼地怨怪他:“你们怎么这时候把少东家叫来了,前头还好瞒,今日那家里头的来闹了,里头这行子也不是好惹的,这一上午又摔又砸,抓脸抠鼻的——好一出大戏!”
他们俩的声音极低,崔燮倒没听见,只是看计掌柜满脸通红,眼睛发涩,便问他卧房在哪里,要扶他进去休息。
这间门店有两层楼,后头还有院子,原本后院才该是伙计们住的地方。计掌柜却指了指楼上,崔燮看两个伙计忙着说话,便叫捧砚帮着自己把他扶上去,送到二楼右手隔出来的一间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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