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22章 1124.互相的证人(第2/4页)  律政奶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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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我说还是——”

    “把人带走。如果还有谁擅自干扰法庭秩序的话,本庭绝对不会手软。”

    一边说,凌峰一边朝着这个韩翔瞥了一眼。

    只不过是这么一眼,韩翔却是浑身一震。他皱着眉头,有些不敢相信竟然有人连自己的面子都不卖,这让他一时间有些迷糊,却只能默默地坐了下来。

    “为了翔子哥哥!坐牢算什么!坐牢算什么!!”

    被法警拖着,这个女粉丝被干净利落地拖出法庭。但是一边被拖离还一边大声叫嚷,这狂热程度……蜜律又开始想要痛扁以前的自己了。

    等到拖走这个女粉丝,整个法庭再次恢复安静之后,凌峰继续开口说道:“原告律师,你在上次的法庭中提出的这个主张,认为翱翔天空是因此才签下韩翔。但是韩翔公然违背合同中‘不准恋爱’的这条条款,由此原告认为被告人韩翔应该承担起因此而对原告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但是,原告律师,你这边所提出来的主张就目前来看全都是属于主张。你能否提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呢?”

    全场的视线全都转移到了法者鸩的身上,蜜律抱紧怀中的天平熊,同时更加不敢回头看旁边的沈依依了……

    “尊敬的法官,我这次来,就是为了能够证明这一点。首先,我想要申请证人出庭。”

    凌峰点点头:“本庭允许。”

    ——证人勇哥作证时间——

    法:“证人,能否告诉我你的姓名,职业,和被告人之间的关系?”

    勇:“我叫何勇,是翱翔天际娱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之类的。然后,翔子这孩子以前是我们公司的签约艺人,当然这一点在他破坏合约之后就不复存在了。我算是他的前任老板。”

    法:“那么,您能否告诉我们一下,韩翔这位艺人在你们公司的训练状况?”

    勇:“好的。他在我们这边呆了四年。第一年吧,我们给他做了许多的培训,像是演技啦,歌唱啦,形体啦之类的。”

    法:“这些累计做了多久?”

    勇:“一个礼拜一节课吧,一节课三十分钟。大概加起来上了十节左右的课吧。”

    法:“一年才上十节每节三十分钟的课程?那么之后的三年呢?”

    勇:“之后三年几乎没有上过课了,刚开始每个季度还有这么一节,可是到了后面根本就不上课了。”

    法:“为什么?是因为韩翔的个人能力实在是太好了,根本就没有必要上课吗?”

    勇:“不是啦,是因为通告太多,根本就没有时间。”

    法:“呵呵,原来如此。那么在您这位前老板看来,韩翔的个人能力如何?”

    勇:“嗯……虽然这么说我一手培养起来的偶像肯恶搞有些不太好……但是我真的觉得,我可能太放松他们的演技训练了。翔子这个孩子吧……除了在镜头前摆个造型之外几乎就什么都不会。拍戏就像是拍照片,摆几个表情就行了。歌曲方面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我们找人写一首歌,让他在录音棚中一句一句跟着指导老师唱起来就行了,不用背歌词的。”

    法:“哦?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他还能够得到那么多的奖项呢?”

    勇:“呵呵,用粉丝数量刷呗。在开始的时候或许粉丝数量比不过其他人,所以我们就会用钱买一点僵尸粉来进行刷票。说真的,为了培养这孩子,公司前两年可真的是耗尽了心血。”

    法:“原来如此,谢谢你的作证。”

    ——勇哥作证结束——

    听着勇哥的这些证言,蜜律能够很明显地感觉到旁边沈依依的抽搐。她大着胆子回过头,刚刚好,对上沈依依那双充满了仇恨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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