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张大叔说红色喜庆,说不定林墨的伤会好的快些,便要张莎穿上显显。着红衣的张莎坐在凳子上,用脚来回踩着铁药碾,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做事,这样的平淡日子持续了多年。
面前跑来了一个口无遮拦的小子,跟她说道:“你是不是不开心我说你黑?”
手臂直直地搭在凳子上,撑起着张莎的纤细身子,做事的她性子如潺潺流水,但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句她低下了头去,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答凌元的话。
凌元看得出来张莎的心思,笑着说道:“只要你肯叫我一声哥哥,我就不嫌弃你长得黑了。”
张莎不想搭理他了,占便宜还没见过这么光明正大的。
凌元咦了一声,从张莎的左边儿绕到右边儿,张莎被他绕得头晕晕,不知他要做什么,只听得凌元依旧厚颜地问道:“怎么样?”
张莎的小脸别了过去,说道:“你走开,我不想跟你说话。”
谁成想凌元动作好快,他绕到张莎另一侧,把他那笑嘻嘻的脸凑到了做派一向都规矩正统的张莎面前,两人鼻尖相隔不过一指宽,直弄得从小就乖乖牌的张莎凝神倒吸。
凌元的丹凤眼真的好看,张莎看入神了。
凌元见她呆住,晃了晃手,问道:“你哑巴啦?”
张莎猛地一回神,正过身子,继续碾药,不再理会凌元。
“不好玩儿。”凌元憋了瘪嘴,没好气道,“不听话的丫头,以后我可都叫你黑妹妹了。”
张莎还是不理。
“你家有馍馍吗?”凌元突然问道,“如果没有,只要是路上可以让我带上吃的,都给我一些吧。”
“你们要走了么?”张莎脚下碾着药草,忽觉不对,“可你叔叔还躺在床上的啊。”
“不是我们,是我,我要走。”
凌元身上的钱已经用完,他林叔身上有,可他没醒来,不能私自拿,他姐姐更是不能告诉,只得想办法让张莎给他准备一些馍馍,让他在路上简单果腹。
张莎见他心中有事,问道:“你去哪里?”
这话勾起了凌元的壮志凌云的性子,他眼中充满了光彩,说道:“去一个许多人都想去的地方啊,科莫山里的单族。”
“啊?”
没成想凌元会说出这么大的事来,转念一想,张莎心头也有好些想问的,却没能问出口,只问道:“要往返的馍馍还是单程的?”
关于要不要往返的量,凌元自己都没想得这么明白,没料张莎这般体贴,凌元面色露出灿烂的笑容,说道:“你可真好,张叔叔也好好,嘿嘿,我只要够吃四天的馍馍就好。”
见凌元说得轻巧,张莎起身走到屋子角落的柜子旁,从柜子里边儿取出一个包裹,回到凌元身边将包裹打开,说道:“馍馍没有,不过这里有我跟我爹往返药馆的肉干儿,以你的体力,五天应该够吃了。”
她特意拿出包裹里的水囊说道:“这里边儿的水可以存上一天,你也带上吧,别忘了遇见溪流就把水囊装满,以防没地儿找水喝。”
凌元很开心,他翻开包裹取出一支肉干儿放进嘴里嚼了嚼,有些硬,但味道很好。
“你吃吗?”
凌元毫不顾忌男女授受不亲之理,拿起肉干儿递到了张莎嘴边。张莎意顿,竟也情不自禁地张开了嘴,吃下了凌元递给他的肉干儿。
“还要吗?”凌元望向张莎,却自顾自道,“最多再给你一支哦,剩下的我都得在路上吃。”
“你还是留着在路上吃吧,省得你路上饿着。”张莎没觉得凌元的自私,淡淡地回到座位上,继续用脚碾药。
凌元将包裹在怀中绑好,一只手拿着肉干送进嘴里嚼着,他又来到张莎身边,拍了下她的肩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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