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行者(第1/2页)  不死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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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炽日高深,部落的人重返一年又一年的时光,村人的一辈子只能为了生存奋斗,心中的激昂早以丢失,古树茂盛,一颗颗有几十丈长,禁海翻滚,让不少生物被席卷上岸。    “吼!”    法岛宝山上,一只只蛮兽咆哮,炽日的高升代表着它们地位被取代,是古禽的狩杀场。    “啼刹!”古树丛中,一只蓄势待发的三足地鼠低吼,冲向前方的一头紫兔,在瞬间叼中它的脑袋,直接咬个粉碎,正要饱餐一顿时,却被际盘旋的一只古禽注视。    古禽一个俯卧,就冲向三足地鼠的地盘,直接抢下它的口中食,令三足地鼠气的磨牙。    “嘿嘿,你是我的口中食!”正当古禽刚刚陶醉于自己的战果后,有呐喊从百丈古树中传出,一只长矛从中撒去,直接命中大禽脑门,眼前一片黑,让它从空中坠下。    “扑腾!”    古禽坠地,嘴角淌着一丝丝血,被一个黑人伙从古林中窜出,直接拽在上中,笑望众人。    “哈哈!看到没?我这战矛法修炼的还可以不?”    黑人大笑,似乎有意示威,后直接拔光古禽的一身金羽,以特殊手法直接编造成一把金羽扇,扬威似的扇动这清风,口中还不时道:“这等炽日,就要有一柄好扇子!”    “啧啧,你可拉倒吧!我也能杀这古禽!”    有人调侃,在黑人前方,有一群身着皮衣,手持战矛的壮年男子,其中景文也站在里面,听着众人谈论。    来到这个部落已经过了足足三,景文已经彻底适应,他曾拽着树藤,穿梭在这片浩土中,心中倒是有些向往这样的生活,准备常驻下去,抛下世间一切累。    在这期间,十三爷对他很照顾,即便打蛮兽累了,半晚他也会来自己的竹蓬送吃的,讲述他过完的一切事。    这三,他学到了太过地球没教过的事,如战矛法c口译(一切蛮兽语)c普特斯的语言(据是神的语言,南离通用话)等,统统都让他受益良多。    在曾经,景文只想当一位考古人员,为国效力,可如今内心却动摇了。    十三爷曾经问他一句话,人活在这个世间到底是为了什么,那时候景文如实回答,,为了兄弟姐妹,以及亲人们而活,可十三爷听后反而直接反驳。    “这片地我来过,曾经也为了自己的一时想法努力拼搏过,守护过想护着的人,有过重要的事,哪怕最后成为了浩世中,一滩不起眼的黄土,也能自豪的瞑目。”    这是十三爷的原话,也景文彻底改变心意,感悟颇大。    “再见了,养育我,培育我的祖国,若是有机会能回归,我自当尽全力报效,可这也能等到来生了。”景文默默低语,却被一只大手拍中了肩,回头看去,就见一咧牙的黑人。    “老大,怎么了吗?”景文亲切笑道,起先搭话。    这厮黑人面目憨厚,比景文高了一颗头颅,可杀蛮兽的手段那在部落都是数一数二的,是景文现如今奋斗的目标,也是除了十三爷以外,唯一一个对他十分照顾的人。    “啊,没啥!就是见你有些恍惚,怕你是不是口渴了,问问看要不要喝点古禽血!”    黑人橄尔笑道,有意替景文减少压力,这让景文心头一暖,也不好拒绝别人一番好意,当下立马笑着点头,被拉去走向先前射杀的那头古禽血盘中。    这古禽是一只雕朱雀,雀如其名,是大雕和古雀的杂交遗禽,有些罕见,是不错的成果。    “来,我给你动手!”橄尔大笑,咧起了白牙与他的黑脸格格不入,却让景文笑着回应,见他持着斧走向雕朱雀的尸中,顿时不解起来,当见到接下来的一幕,这才释然。    只见,橄尔高举斧头,直接砍下了雕朱雀的一颗头颅,磨弄下外面的金羽,提给了景文,豪爽笑道:“喝吧!这孽畜头颅的血最多!喝了就能解渴了!”    “呃嗯!”景文点了点头,却显得艰难。    他望着这颗还瞪着白眼的雕朱雀的头颅,实在的,心底有些发毛,似乎这朱雀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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