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粑粑走了。
这个恶贯满盈的女首匪今日就被吊在城门口,日晒雨淋,她那些疯言疯语仍旧言犹在耳,但这世上再也没有了那种疯狂到极致的灵魂了。
很多人在抚掌大笑,替太平之世歌功颂德,有夸皇帝英明,有夸军师英武,也有夸某人大义灭亲,正义凛然,唯独没有卫初晴。
剿匪行动,最关键的人不就是卫大小姐么,没有她哪有小师妹的救场,没有她哪有那么精彩的母女反目,没有她剿匪英雄就成了独臂侠了。
可人们就是忘记了她这样一个串联全局,至关重要的人物。
卫初晴很生气,后来小师妹安慰她,做好事不留名,会积阴德,以后会有福报。
乐天派自然深信不疑,那就做个无名英雄好了。于是这个无名英雄每次与熟人聊天,总会扯到乱人岗覆灭的那夜,自己那些惊险万分的经历,夜遇神秘人,独对三千恶徒,机智逃过女首匪的挟制,见证义匪大义灭亲的当事人。
最后在对方惊叹的目光下,比出一个中指,自得地说道:“其实我是个无名英雄。”
听到她自我吹嘘的人也有五六人了,但相信的人不足一个。后来有人烦死了,鄙夷道:“收起那根自以为是的手指,很讨厌知道么?”
“我差点翘辫子了”卫大小姐委屈。
“那也不能得意忘形,骄兵必败。”
“我又不当兵”
“你倒有自知之明,你要是当兵,我就”
“嘻嘻,你就怎么样?”要是能让他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裸奔,我倒是不介意去做个女兵。
“你这辈子也别想了,军营不要废物。”
玛德!卫大小姐气呼呼地瞪着眼睛,把手里的圣旨差点撕烂,骂道:混蛋军师,敢瞧不起我。
琦云拿到圣旨的时候,恶人粑粑刚被放下城门,她们都去看了,但回来以后,都吃不下饭了。
尸体惨不忍睹,不知道哪个不要命的人在一旁大声叫好,遭了卫初晴一棍子,窜得像只狗。
也又不知道哪个不知死活的人说:“多亏了这天气,要是三伏天,尸体早烂了,哟!听说这女首匪还是个美人,但脑袋都破了,满身是蛆虫,太恶心人了。”
生前做尽恶事,死后还那么不堪入目,在场看客都看吐了,最后被同样恶名昭著的赤昀第一恶女拿着棍子做鸟兽散。
唯恶女也不得好死,百姓们纷纷诅咒道。
“你们少得意了,祸害遗千年,本小姐永垂不朽!”滚你二大爷的!
卫初晴持着大棍子,破口大骂。
“小云哥哥,咱们送师傅一程吧!”娉姈跪在地上拉着琦云,但对方没回应,只是静静的跪在地上,看着泥泞的大地与腐化的肉身,沉寂的眸子一片悲戚。
卫初晴撩了撩发鬓,今日她穿得很素净,不戴钗环,只束了一根马尾,仿佛又回到了一开始的模样,衣着朴素,负债累累,全没闺秀小姐的气质。
但她更无耻了,身上又多了一种红尘味道。世俗了吧!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在梦里,身临其境,与梦里的人扯不开关系了。
“如果上天给你一次机会,让你离开这里,你想要回去么?”后来有个人这样问她。
“算了,算了,既来之则安之,我很迷信,这种缘分注定的东西,这辈子逃避了,没准儿下辈子又会找上来。看多了悲欢离合,我会失去本身的敏感,我才不要麻木不仁,做个世俗人呢!”她不耐烦滴地说道。
“你不已经世俗了么?”
是吧!她身上的世俗味愈来愈重了,也有所谓的生老病死的酸楚,很难过,原来她也不是个狂傲任性,没心没肺的超脱人。
“烧了。”
“可我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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