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五十二章 番外(1)张勋(第1/2页)  鸡皮疙瘩之校园灵异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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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的某一天,一个新的小生命诞生在了一户张姓家庭,张父c张母对这个小生命给予厚望,希望他日后成为一个大学者,获得“诺贝尔”奖项的称号,故起名为“张勋”。其中,“勋”字暗喻“勋章”c“功绩”之意。

    张勋从小的时候就有着非凡的头脑,别的小朋友学习“汉语拼音表”都要花费较长的时间,而他只需要扫视一眼,就能够做到过目不忘了;这还不算什么,张勋从小还拥有着超强的逻辑思维,精通数学,在学前班的时候就已经能够熟练地掌握“加减乘除”算法了。

    所以,在小学的时候,全班第一的位置几乎都是他的,从来就没有失手的时候,大家都称赞他为“神童”,老师们也对他报以了极高的厚望,认为这么聪明的孩子学习什么都会很快,都会做到最好。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在其后的几年,他学习研读了《天术》一书,成为了风水术方面最有造诣的人之一,当然,这一切也都是后话了。

    有一句话说得确实很对,“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其实往往就是一步天堂,一步地狱的事儿。

    张勋虽然聪明无比,却在给人的第一印象上稍显木讷,看起来有些傻傻的。而且行为举止比较怪异,所以几乎没有什么太多的朋友。

    小学一二年级正是玩心泛滥的时候,他们那个年代已经不流行“啪叽”这种古老的玩物了,更多的则是一些类似于动画片中的“刀枪剑戟”的玩具。

    那时候流行过国产动画大片,《虹猫蓝兔七侠传》,大家都喜欢里面的七把剑,多数的孩子都会买上一把或者是两把,然后找到拿着不同于自己的那一把剑的伙伴,凑齐七人,进行七剑合璧,幻想着自己也可以惩奸除恶。

    小张勋不同于他们,他从小就喜欢安安静静地读书或者是看漫画,不习惯与人分享自己的喜悦。

    小的时候他就有很强的时间观,为了节约时间,他会一边吃饭,一边上厕所,剩下的时间去看书。这习惯一坚持,就是很多年,直到初二的时候才渐渐舍弃了。

    导致他舍弃的原因也很奇葩,很难令人相信,因为据他自己说是闻到了那种难闻的气味。感情之前那么多年他的鼻子都是白长了,根本就没有闻到。

    “三十天可以养成一个好习惯,”或许正是因为他这多年以来的怪异举止,所以才令他日后养成了很好的读书习惯,抽空就会拿出书来读。不会像一些同龄人一样,在游戏方面花费大把的时间和精力。

    随着读书习惯的养成,张勋所读的书籍越来越多,久而久之,他迷恋上了“鬼神小说”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民间怪谈。少年嘛,对于这样小说还是很热爱的,毕竟看多了以后可以回去讲给女生,吓唬吓唬她们。

    当然张勋并没有这样的爱好,他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些灵异之说,对此比较感兴趣。他不愿意吓唬小女生。“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也要亲自跟随着那些摸金校尉们下一次墓,领略一下地底世界的神奇。”

    张勋所说的条件允许并不是一些外物的条件,而是自身的原因。

    他胆子挺小的,虽然对这些东西都很感兴趣,但是若让他真正去探险,设身处地的接触之时,恐怕张勋会吓得哆里哆嗦,手脚发软每每当她看完了一些稍稍有些灵异的小说或者是报道以后,他都会失眠,即便是睡着了,也难免会做噩梦吓醒过来。

    这就是所谓的没有贼胆却有贼心。

    当然了,这里不是贬义,而只是单纯地开一句玩笑。人无完人,谁能没有一点属于自己的弱点呢?天才就不能胆子小了吗?

    初中的时候住宿,大家为了吓唬张勋,每个人都绞尽脑汁,用尽一切的办法去编,去收集各类鬼故事,然后晚上到了熄灯的时候大家就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讲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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