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手来,手心是利刃。
“割一刀,脱一件衣服。”
多一度,只是声音,沸腾。
一百度。
他笑。“割哪里?”
手指尖尖,比利刃还快,方向是他紧张到一上一下的喉结,与脉搏一致。
“当然是这里。”
割开喉咙,打开酒瓶,珍藏多年的葡萄酒,倾泻而出。鲜红的。
他好痴迷,她终于和他鲜血染在一起,那是他的颜色,他的温度,他生命的气息。
在血泊中压向她。
那影子笑的又迷人又自私,让人心痒又心痛,像极了她耍聪明的蠢样子。
“我是假的。”假的也好迷人。
“我知道。”他抬起下巴,要在血流干净之前快点吻上去。
影子微笑着,他差一点吻到,醒来头痛欲裂,原来是发烧,高烧不退,可还是没能知道那张嘴巴是怎样。
该和她的心肠不同,又软又缠绵。
唉,他看阳光下她娇艳欲滴的嘴唇,在鼻子下面是一朵盛开时节最好的花瓣。
红,艳,软。
好磨人。
别人的美貌随着时间流逝,公元前的美女公元后的骷髅。
她却是随着经纬度变得,在法国和印度尼西亚,怎么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样子,但都中意都是了,她的样子看不完,看不厌的。
“你怎么来这里?”她将脚偷偷从海龟背上移下来,海龟已经不愿意多搭理她。
眼前的人倒是兴趣正浓,恨不得变成海龟给她裸着背刷。
刷出血痕也觉得甜蜜。
“这话该我问你,不在国内乖乖等着结婚跑到这里来干什么?”轻松的语气。
哈,故作轻松。
他听到婚讯,该为她高兴,祝她心想事成,万事如意,想把的都能把到,想搞的都能搞来,高高在上的顾风哥哥也要被乖乖KO。
可是,好可惜。
可笑,怎么是好可惜的关系,他多久没和靓女调情,多久没喝炸弹酒,多久没和内特他们胡混。
乖乖在英国读书,那边的水质好硬,阴天好多,终于也养成了出门带伞的老旧习惯。伦敦真是又老又无聊,找不到十点以后还在开门的酒吧,连PUB都不愿去。
能不能不想她。
第一眼,完了,她是这样的人,让人不得不想的人,我不过是人类里面放纵不羁的一只,可终究只是个人。
凡夫俗子的肉身怎能逃过蛊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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