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孙翊提出要和曹昂结义,丁氏慨然应允,曹昂对于自己能有这么个义弟也是非常高兴的。
曹昂赶忙道,“若是三郎不嫌愚兄呆板,愚兄愿与三郎结金兰之好。”
孙翊拱手道,“小弟与兄长乃萍水相逢,但得兄长如此看重,心中感激不尽,故小弟倾心与世兄相交。若世兄同意,小弟这就喊伯言来此,我等三人再拜一次。”
曹昂喜道,“若再得一俊才兄弟,乃吾之幸也。”连忙吩咐下人去二门处寻找陆逊一同来此。
不久后,懵懵懂懂的陆逊被找了过来。听完孙翊说的事情原委,陆逊也兴奋的答应了。
既然是在曹昂的地盘结义,自然要曹昂找地方。可曹昂并没有什么特别合适的地方,这时丁夫人笑道,“你们要结义,不如效仿那刘备三兄弟。他们是桃园结义,你们来个梅园结义如何?”
曹昂一听,惊呼道,“还是母亲想的周到。如今正是青梅花开的时节,吾兄弟三人若梅园结义,亦可成为一段佳话。”
孙翊听罢乐了,心想,“你老子曹操和刘备有个青梅煮酒论英雄,现在你又弄个梅园三结义,这在以后历史上,那可真是可以大书特书一笔了。”
不过,孙翊对这个提议很赞同,陆逊就更没得说了。既然三人都同意,那曹昂就赶紧吩咐人去准备香案c祭品。待得一切都妥当后,曹昂带着孙翊和陆逊去往自家梅园。丁夫人心中欢喜,也跟去观看。
有了长辈在侧,三个人都多了郑重之色。
只见三人焚香拜倒于香案前,誓言曰:“吾曹昂(陆逊)(孙翊)三人,今日结为异性兄弟。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民。福禄与共,生死相依。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礼毕,复拜曹昂为兄,陆逊次之,孙翊为弟。
大家可能会问,为什么孙翊成了老小呢。前文说道,陆逊感孙翊断腿结义之举,自愿拜孙翊为兄。可这次因为是三个人一起结义,孙翊就非得让陆逊做老二,自己做老三。实际上,孙翊在二和三之间纠结了很久。因为这两个数,在后世都不算是什么好字。不过,孙翊也想的开,本来自己在孙家就是行三,在这里也是行三,这样一来就不会出现称呼上的错误了。
又因为孙翊是有自家大哥的,所以他和陆逊都称曹昂为兄长,而孙翊叫陆逊已经习惯了,但是现在却要称呼陆逊为二兄。孙翊和陆逊对这个称呼都不满意,加上两人岁数只差一岁,陆逊就还让孙翊称呼自己伯言,而自己称呼孙翊为三郎。
待得称呼的问题解决了,三人一同向丁氏跪拜。曹昂自然还是称母亲,而孙翊和陆逊则口称伯母。
丁氏看着三个孩子,心里那个美啊,眼睛笑的都成了一条缝。虽然孙翊和陆逊都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称呼自己伯母,也占了母亲的意思。而且这三个孩子,个个都是长相英俊,又才华出众,让丁氏怎么看怎么顺眼,怎么看怎么舒服。
三人结拜后,丁氏就把自己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给曹昂的是一把短剑,丁氏正色道,“子修,此物乃你生母随身之物。当年你父亲举兵之时,并不知今后会怎样。故而将此短剑赠予你母亲,意思是自己兵败之日,不想她受辱。你生母一直视为心爱之物,随时带在身边。今天老身将此物还给你,是要你时常想念生母,不可忘却。”
曹昂双手接过那把短剑,泪如雨下。轻轻拔剑出鞘,发现剑身上刻有两个金文,名曰“鱼肠”。
丁氏让随人拿出一把长剑,交予陆逊道,“此剑名承影,乃春秋之时卫国孔周所藏。我夫君喜收藏名剑,偶然间得之,但却从未见其用过。传闻此剑乃君子之剑,非真君子不能用。否则只见其柄,不见其身。吾观伯言有君子之风,故而将此剑相赠。希望伯言能以君子之力,用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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