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了。
她已经做了对不起王致远的事情。
但某些方面,就算区别不大,艾米还是想坚持一下。
见她没再拒绝,司冥吻了吻她额头,慢慢将她衣服脱下来。
他说只想抱着她睡觉,就真的没对她做过其他的,脱下她的衣服后,将人抱入怀里,就这么抱着她睡了一晚。
“你确定程安宁真的跑到这个鬼地方来了?”
一辆小货车上,叶瑾琛脸色极臭的坐在货车装乘货物的车厢里,被崎岖陡峭的山路颠簸的差点吐出来。
感觉五脏六腑,都快要被颠簸出来了。
车厢还是露天的。
头顶是火辣辣的太阳烤着,他们经过的这段山路没栽种多少植物,连个遮荫的地方都没有,叶瑾琛从上车到现在,被晒的脸上都红了一层,俊美白皙的脸庞上像是染上了两坨高原红。
他皮肤极白。
从小养尊处优养出来的皮肤不仅白,还很嫩,被太阳一烤,脸上那两坨红就很明显。
一层又一层的汗水从他同样被烤的通红的额头上滚落下来。
他一袭纤尘不染的白色衬衫,烫的妥帖笔直的西装裤,手工定制的昂贵皮鞋,原本是一身风流倜傥,气质优雅的装扮,此时,却是半点风流倜傥的气质都没有了,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他这幅模样,任谁看着都不像是什么翩翩如玉的公子哥儿。
倒像是个落难公子。
那一头用发胶定好型,清爽又不失贵族范儿的头发,也被风吹的乱七八糟的。
一点型都没有了。
身上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将白色衬衫都给打湿了。
昂贵的衬衫沾了汗,紧紧贴在肌肤上,一路卷起的尘土扑到他身上,将他扑了个灰头土脸。
他现在这幅样子,只怕他妈看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叶瑾琛从小养尊处优,吃的住的穿的用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在外面,他所有的衣食住行也都是最高标准。
可以说是从没有吃过什么苦。
可现在,他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吃苦,他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放着舒舒服服的好日子不过,非得跑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受罪。
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就跟原始部落一样,落后到让他膛目结舌。
竟然连条水泥铺的路都没有。
所谓的路,就是这里的村民自己拿锄头挖出来的,路上坑坑包包的不说,还是山路十八弯,乘个车就跟坐过山车一样刺激,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一会儿又是大转弯。
本书来自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