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某偏僻山村,天才麻麻光。
即便是大山里勤劳朴素的村民,此刻也大都是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呼呼大睡。
然而,郝家村里已经有一道人影在每户人家屋里屋外忙碌穿梭。
其动作轻盈,身手不凡,翻墙爬洞如履平地,乡下人都爱养只狗狗看家护院,许多户主家里养的狗听到动静,“唰~”的一下从地上蹿起,一对耳朵高高竖起如雷达般随着轻微的脚步声转动,目光如电四下扫动,当看到晨雾中那道模糊的人影,狗张开嘴想叫惊醒被窝中的主人时,一根煮熟的骨头就会准确无误的落在狗窝前面。
狗当即就闭上了嘴,狗不一定爱吃屎那是饿的没办法时的选择,但是一定爱啃骨头。
尤其狗狗闻到骨头上那道熟悉的味道后,立刻非常乖巧的摇起尾巴默默的啃着骨头,而且当鸡圈里的公鸡飞出站在木栏栅上高高的扬起脖子,想要放声高歌时,土狗就会立刻扑上去,把打算歌颂晨光洒向大地的公鸡重新驱赶回鸡圈。
没办法,吃人嘴短,嘴里还叼着骨头,怎么能让一只飞禽破坏“小恩公”的好事呢?作为走兽就应该在飞禽面前表现出自个儿的实力!
畜生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至少狗狗心里是这样认为的,它自认不敢和小恩公以及小恩公那凶残的小跟班为敌,但是在一只大公鸡面前作威作福的勇气还是不缺乏的。
于是,那道人影在山村里翻墙入室,如入无人之境,直到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渐渐的开始展现威力。
大山里初秋的清晨已有些清凉,当朝阳的光线从薄雾间穿透洒在村头的山坡上时,无巧不巧的照在一个背影上,背影有些佝偻,似乎是个驼背小老头?
直到那“驼背小老头”转过身,薄雾刚好被阳光彻底驱散开来,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容。
原来这并非是什么小老头,而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人。
她大概十五六岁,生得唇红齿白,鹅蛋脸,嘴唇略薄,有着一双迷人的丹凤眼,眼中似乎有星光在闪烁,非常的灵动,如果不是身上的衣物有些补丁和破旧的话,看起来一点都不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下人,更让人吃惊的是,她脖子上明显的喉结,原来她不是女孩,他是男孩,只是长得漂亮略显得有些过分的男孩。
山风拂过山林,将他鬓角间的长发吹乱了一些。
少年潇洒的甩了甩头,伸出右手对着山坡下开始渐渐喧嚣的村庄挥了挥手,他皱起漂亮的眉头,想起在学堂外放牛时听郝村长教过的一首诗,稍作改编后便轻声的念了出来:“轻轻的,俺走了,俺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只带走了,李二叔家三个鸡蛋,张三婶家五个馒头,牛大叔家两个地瓜,还有郝村长的几本书,以及郝秀秀的初吻,这丫头真是漂亮啊,可惜还太小了。”少年意犹未尽的咂咂嘴。
说完,郝凡紧了紧背上的大包裹,从里面掏出一个地瓜,大步流星的顺着山村唯一通往外界的山道走去。
在郝凡的身边,跟着一只通体灰色的“小土狗”,“小土狗”的尾巴低垂,似乎兴致不高,不过当它看到主人竟然吃独食不给它分一点儿食物,当即“嗷嗷~”的抗议起来,以期唤起主人的注意力,但是即便是讨食吃,小土狗依旧非常有个性的低垂的尾巴,并不摇动尾巴讨好。
“伪装失败,早餐没得吃!”少年低头扫了一眼‘小土狗’,语重心长的摇头道:“汪汪~!这才是你应该发出来的叫声。”
“嗷嗷~~!”小土狗当即叫唤起来,只是当它听到自己发出的声音后,非常委屈的低下头,无论学习多少次,它都只会嗷嗷叫!这让它倍感沮丧,和村子里其他狗狗在一起玩耍时,所有狗狗都排斥它,看到它就自动远远避开,有它凑过去的聚会,狗狗们就四散而逃,唯有小主人不计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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