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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直到撞上一堵石墙才停了下来,“没事吧。”张恒扶起摩奴,看了看四周,旁边有个石室却并不发光,他从背包里拿出手电,玻璃罩已经碎裂不过好在灯泡没坏,借着手电的微光看着石室,没有其他的出口,是条死路。“就是这,每次到这就没路了”他喃喃的说着,“来,把脚给我。”

    “干什么?”

    “给你治伤,我没詹姆那两下子,你就将就将就吧。”张恒从包里拿出一小瓶碘酒,简单的处理了下摩奴脚上的伤口后又从包里拿出一双军绿色的帆布胶鞋,“可能有点大,穿上吧。”

    摩奴却摇了摇头,“我不能穿,你不懂”

    “每个考古者都可以算是半个历史学家。”张恒疲惫的坐在墙边,声音拉得很长,将脑袋靠在墙上沉声说道:“摩奴是圣雄甘地孙女的名字,也是他遇刺时身边最近的弟子,我想你用她的名字是为了感谢甘地对解放你们你们达利特人做出的贡献吧。”

    “谢谢你没叫我们贱民。”摩奴同样疲惫的坐到张恒身边,“既然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也该知道我是不能穿鞋的。”

    张恒叹了口气,他对印度的种姓制度有所耳闻,印度将人从高到低分为四等,分别是:婆罗门c刹帝利c吠舍和首陀罗。这四大种姓也就是:祭祀;王族c重臣;商贾c工匠;以及奴隶。而达利特并不属于这四种,千百年来一直被视为肮脏的不可接触者,也就是俗称的贱民。在印度达利特人的地位甚至比奴隶还低,他们出门不能穿鞋,不能坐,甚至要自带笤帚扫去自己的脚印。

    “这里不是印度。”

    “有什么区别?我还是达利特。”

    “你们的总统不也有达利特血统吗?”

    “他是南方人跟我有什么关系。”摩奴不屑的说道,“我出生在印度西部的一个小村里,家里世世代代都是贱民,我十岁便辍学,靠每天在铁路上捡拾被火车碾碎的尸块挣来的两卢比贴补家用。十三岁我刚来红事,就被迫嫁给了同村的另一户达利特人家。好在拉杰是家里的独子,一直在上学。我们生了一个女儿基兰,很漂亮,有我的眼睛和拉杰的脸型。虽然我每天仍旧用手掏着老式厕所,但我知道拉杰将来一定会有出息,总有一天他会像安倍德卡尔一样成为律师,或是出国成为一名医生。那就好了,我们一切都好了。”

    摩奴望着漆黑的墙壁幸福的笑着,但笑容却如流星般一闪而过,空灵的黑眼睛中渐渐渗出泪水声音也开始变得哽咽,“我永远忘不了四年前的那天,那天是拉杰同班最好的朋友结婚的日子。可他却没有被邀请,他很沮丧,但却不甘心。我劝他不要去,可他不听。他说:咱们结婚那天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我只是想去见证好朋友最幸福的时刻,和他一起分享这份幸福。于是他找学校的老师借了双鞋,穿上最好的衣服,偷偷去了他朋友的家”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拉杰,在婚礼中他很快被人认了出来。他们认为拉杰亵渎了这场婚礼,亵渎了他们的土地,那群自诩为高贵的暴徒当场打死了他。可他们却还不肯罢休,他们来到我的家里,父亲被打死了。强奸了母亲,扒光了她的衣服,将她拖到街上,不停地打,拿皮鞭打,拿木棍打,直到母亲也不动了。我和基兰藏在牛棚里,可还是被他们找到了,他们把基兰的手脚钉在地上,让神牛一次次的在她身上踩过,说是在净化她的灵魂。我被按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笑,拉杰最好的朋友也在笑,最后他们”

    “是詹姆救了你吗?”张恒实在不忍心听她将故事讲完便打断了摩奴问道。

    “不,是吴洪道老先生,他是詹姆的好友,两人一起建立了最初的晨光会。吴老先生是一位科学家,晨星珠其实是他发明的,我也是他发明的。”摩奴说着下意识的摸一下自己的左脸,“当时吴老先生正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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