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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枪打中她的膝盖,这湿魈吃不住力直接趴在地上。于河一个鱼跃跳到她的面前,手中的牛角正好塞到她的嘴里。这湿魈立即就不动了,彻彻底底变成一具尸体,只剩下两只呆滞发愣的死鱼眼睁着。

    现在我大概能理解了,湿魈这种东西天生属水,牛角天生发干,正好能够克制她体内的湿气。我终于把枪放下来,这个时候才感觉自己的手腕发麻,民仿枪的后坐力很大,开一枪就知道弹壳里的火药一点儿也不正宗。我甩甩手腕,把枪揣到腰后面。

    于河从地上爬起来,踹了湿魈两脚,骂道:“妈的,就这鬼东西也敢跟我犯横!”

    我这才想起来刚才于河突然失踪,竟然敢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我想着就气不打一出来,就问他:“你个孙子,刚才去哪儿啦,要不是小爷手里有枪,恐怕今天就折在这儿啦?”

    于河过来翻着棺材里的陪葬品,什么玉器c青铜器之类的全部都让他给扔了出来,感情他真没有把陪葬品放在眼里,我心说你他妈到底是来找什么啊,连最值钱的玉器都不要。

    你不缺钱,我缺啊,我找了几个面相好的玉器揣到口袋里,估摸着要是换成钱我一年所有的费用都要找落了。

    于河半个身子都钻到棺材里,还不忘跟我说话:“你小子,我刚才要是不消失,我们两个都得死在这儿,这个湿魈就是一个小角色,你是没看那个耳室里的粽子,全身都长出黑毛来。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联动机关,只要这湿魈一爬出来,那个粽子就一定会起尸,我跑过去就顺手塞了一个黑驴蹄子。”

    原来是这样啊,古代人是有多大的智慧才能想出这种方法。不过我倒是觉得耳室里的那个粽子其实就是一种防盗措施,当时的人应该也没有想到这正主儿会变成湿魈。只要有人把尸体搬起来,那个粽子就会起尸,到头来甭管说什么活物都难逃一死。

    不过我更疑惑的是,这座墓的主人怎么会是一个女子,单单看陪葬品也应该是一个久经沙场的狠角色。我疑惑不解,就问于河,结果于河根本不纠结这个问题,他不着四六的认为甭管是谁的,反正现在也嗝屁了。

    “找到了!”于河兴奋的大叫。我心中一喜,还以为他是找到了什么比玉器值钱的东西,跑过去一看才发现他手里拿着的是一个竹简,由于氧化作用上面已经看不清楚字,乍一看更是斑驳又模糊,上面还有黏糊糊的东西,一看就知道是从那湿魈身上脱落下来的。我一阵恶心,连忙躲到一边。

    我心说感情他费了这么大的劲,还把我忽悠下来就是为了这么个地摊货啊,有味儿没味儿啊。

    “你费了这么大的劲就是就是为了这么一个东西?”我实在有些参不透他的脑回路,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奇葩啊。

    于河白了我一眼:“去你妈的,我费了这么大的劲就是为了找它,要是为了这些陪葬品,那我还不如去潘家园呢。”

    现在东西找到了当然就要离开,但是这湿魈和那个粽子得处理掉,要不然留着是个祸害。于河这小子竟然从背包里拿出来两个155升的矿泉水瓶子,看里面的成色我就知道是汽油。我们两个硬生生把那个粽子拖进来,浇上汽油,一把火送他们再次归西。

    等我们从下水道里爬出来,东边的天上已经开始出现了鱼肚白,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这个季节的多雨,天下的,人下的,根本分不清楚。

    于河在我这里呆了三天就回家了,临走还穿走了我一身衣服,我拜托他帮我把那几块玉器卖了,卖完之后给他百分之二十的提成,条件是这事儿不能让家里知道。我不知道于河为什么带着我稀里糊涂的下墓,我没问他也没说,知道他不会坑我就好了。

    一个月后,于河给我打来了九十万,我给房子续了一年的房租,又买了一辆suv,等办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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