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荆河桥,沿着湖边的蜿蜒小路一直直行而上,漫步在随风飘荡的柳树从之中,那种感受还是十分美妙的。
这才叫生活啊!
张天一脸惬意。
在这种环境之中,两个妹子也是心情大好,叽叽喳喳得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时不时传来声声大笑,引得周围路过的人都纷纷侧目。
这年头,美女总是很容易引人注目的。
不知不觉间张天跟着两个妹子下了小路,来到了公园里的喷泉广场。
广场上可谓是人山人海,不光是青年,连老人孩子都有很多,打太极的,写毛笔字的,跳广场舞的,那叫一个热闹。
广场的一角,有许许多多的人围在那里,同时还有音乐声和唱歌声传来,周梦妮几人挤进去一看,原来是一个文艺青年在那里唱歌。
那青年大概二十左右的年纪,长得清清秀秀的,挺帅的一个小伙,而且看起来很精神,很干净,他手中抱着一把大大的吉他,在那里自弹自唱。
青年的面前,是一个专门用来装吉他的盒子,盒子敞口大开着,里面有一些钱,多是十块的和五块的,而且,只有寥寥几张而已。
“手心上,亘古的月光,那道伤,一笑而过的苍凉”
青年唱得很投入,他的嗓音也很好听,是那种天生富有磁性的嗓子,不过他唱的旋律却很特别,在那里唱了好久,居然一直都在饶舌。
而且青年的歌词也不像是普通的流行歌一样,浅显易懂,没有什么丰富的内涵。
青年的歌词,比较有内涵,文笔很好,而且讲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单单看这歌词的话,甚至能当一首诗或者一篇散文去鉴赏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尽管青年吐字很清晰,但却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青年在唱得什么。
因为歌词并不容易懂。
不过这不包括张天,张天每一次,都听得清清楚楚,他深深地为这个青年的文采所折服。
“真看不出来,这个家伙竟然如此有才,这个词写的,既细腻又有内涵,还不失优美,厉害!还有那旋律,也不错!”
张天忍不住在心里赞叹,更难得的是,这青年的歌,正符合张天的胃口。
在这个世界里,像这种曲风的歌貌似还没有出现,不过在前世,一个叫做周摩羯的人,却以一首《三节棍》,开创了流行歌曲的新纪元,带动流行歌曲,走向了一个繁华。
前世的张天,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周摩羯歌迷,谁想重生之后,居然再也找不到类似的歌听,这让张天有些郁闷。
虽然系统里有周摩羯的歌,但一个人跑进系统里听,感觉总是怪怪的。
虽然这青年的水平比周摩羯要差了一些,也显得有些生涩,不过这对张天来说,也是一个意外之喜了。
可惜的是,周围的其他人,好像还暂时接受不了这种曲风。
“什么歌啊这是,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这曲风好奇怪啊,应该是他自己编的歌吧,虽然我不想打击他,但是,这歌好难听。”
“是啊,从头说到尾,这也叫歌?”
“真是一群俗人,你们难道真是来听歌的?不是来看帅哥的吗。”
“就是就是,唱歌难听有什么的,长得帅就行了嘛,帅哥,我支持你!”
一个花痴妹子从人群之中跑了出去,摸出了十块钱,放进了吉他盒子里。
青年一边唱歌,一边对妹子微微一笑,点头表示感谢,但是其内心,却是充满了苦涩。
难道就没有人,能够理解我的歌吗?
难道,我坚持自己的风格,是错的吗?
青年不会想到的是,此刻唯一懂得他的歌的,居然是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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