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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应该是都送到了。”

    ***

    传说,艾诺塔以北绵延千里的山脉后,居住着一个美丽而神秘的种族。他们以树为屋,以藤作路,与森林中的一切生灵为伴,精通秘法与箭术,虽不爱战争,但也不允许任何人破坏他们的宁静。

    上千年来,沃多山脉一直被重重迷雾笼罩,不管进去的是三五旅人,还是人类军队,最终不是再没回来过,就是灰溜溜的回来了,却除去体会了几日被迷雾笼罩的感觉外,便别无他获。

    沃多被人守护着,上千年来,任何人都没能入境。

    人类各种书籍中有关精灵最后的记载,也已是两千多年前的事,在那之后,似乎再也没人见过精灵,于之一同隔绝的,还有沃多以北生存着的兽人和巨人两族。

    帝国历776年,塔兰城中出现了一个牵着白鹿,头戴兜帽,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的银发小姑娘。她身着素雅纱衣,背上背着短弓与小箭匣,步履轻盈,白皙纤瘦的踝间系着一串小铃儿,携着清脆悦耳的细响,吸引着行人的目光。

    有人自称看见,那浅色帽兜中,银发遮挡下,若隐若现的,似乎是一双尖尖的耳朵。

    她向人询问着一个人的住所,那是塔兰城中,一个身份十分显赫的人。

    ……

    “精灵?开什么玩笑。”

    “不是玩笑,这两个月来,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精灵出现的传闻……说是,说是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银发小姑娘,牵着一个带圣光的神鹿,从北面到西南,都在说……”弗兰格一脸认真地说着那夸大其词的话。

    “越说越离谱。”塔斐勒摇了摇头,道:“不过是人云亦云。”

    那回应淡淡的,听不出什么异样情绪,这才是最让人忧虑的。

    弗兰格曾与塔斐勒一同西里要塞,论身份尊卑,他要叫塔斐勒一声殿下,论战功军衔,塔斐勒也压他一级。可实际上,两人从同一个军校出来,风风雨雨一起这么多年,上了战场是战友,脱了战甲是挚友,从战事连连的边境,到和平安稳的塔兰,两人的兄弟情谊从未变过。

    弗兰格自认追随了塔斐勒十多年,对他的性格再清楚不过,他越是有心事,就越爱表现得若无其事。

    有心事,一定有心事。

    如果心事难以启齿,转移一下注意力也不失为一个缓解心事压身的好方法。

    “你不信啊?都到咱们塔兰来了,我弟妹说她亲眼看见了,一个银发小姑娘,十**岁的样子,背着弓,牵着鹿,戴着兜帽,脚腕上小铃铛一响一响的。”弗兰格眉飞色舞地说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看上了谁家姑娘:“你说,会不会真的有精灵从沃多来咱们艾诺塔了?”

    塔斐勒一直望着他,等他说完了,这才应道:“听起来不错,这种装扮估计会在塔兰时尚一阵子。”

    “……”弗兰格翻了个白眼,道:“算了算了,我看你也没心思和我多啰嗦,我还是不打扰你了……”他说着,起身要往物外走,走到房门口,见塔斐勒也没说留他一下,不禁有些无奈,转身叹道:“我说你啊,要把我当朋友,就别成天这么憋着,不管什么麻烦事,有人一起担总是好的。”

    “我又能有什么事。”塔斐勒摆手送走了弗兰格,坐在紧闭的窗前,望向了壁柜上一个并不起眼的盆栽,愣愣出神。

    ——那个将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父王可根本没把你当回事。

    ——你镇守西南的时候,放任路克雷在塔兰缓缓集权的是他,你战功累累,军心所向时,他却把你调离西南,夺你兵权。不管你怎么一心一意忠于他,最后你所奋斗所努力的一切都不会属于你。

    ——就算没了路克雷,也还有冥络和长笙,你连你的弟弟妹妹都争不过。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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