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近石台,仔细观察着这只上古骨笛。发现这骨笛挺粗糙的,和骷髅骨杖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给老鬼找到这骨笛做栖身之处倒是真的委屈了老鬼。
看来等以后拿到了鬼之后,我还得好好再给他找个容器。
我假装很认真的看了看这骨笛,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灵气。然后露出一脸羡慕的样子。
叶无伤等待十几日,终于找到了他心中念念不忘的白衣公子,他自然是赖在人家这里不走了,死皮赖脸跟人家谈论琴棋书画。
他就是个武夫,这么雅致的东西他就跟他娘亲学了个皮毛,对着外行人装装样子还是挺能唬人的。但是对上方清歌,叶无伤肚子里装的几斤几两根本不够他显摆的。
不过,知识不够脸皮凑,厚颜无耻之人必然是有过人之处。
方清歌好笑的看着叶无伤东一句西一句,慢慢就扯回自己熟悉的领域,之后就又能侃侃而谈。
初初看来正确之极,但仔细想来,叶无伤的论点已离题千里。
方清歌觉得这人很有意思,也不拆穿他,随他肆意胡说。
另外,方清歌其实也在考虑,要不要把九年前的事情说出来。
说了吧,显得他小家子气,小孩子年幼无知,他竟然记恨了多年。
不说吧,就怕叶无伤请自己帮他找小娘子,他去哪里帮他找个跟自己长的七八分像的春城女子?
方清歌正在小纠结,叶无伤也快词穷了,这时,他们的救命稻草终于来了。
两人弄琴舞剑又聊天,时间过的飞快,已到晌午。方九机派小厮过来请人去前厅用饭,叶无伤这才知道对面这人正是他今日的强劲“对手”方三公子。
于是叶少庄主开始纠结,我是选择老爹的面子呢还是选择与刚刚结识的友人打好关系呢?
此事暂且不表,叶无伤得知方清歌是方三公子时,便随口问了句,“九年前我到七绝门时怎未曾见过你?不然你我二人早些认识,也能早些相知相惜。”
方清歌无奈地叹了口气,便想趁这个话题解决年幼时的闹剧。
“其实九年前我们就见过了。你同叶叔叔来时,我正陪祖母去桃源山寺上香求佛。回来之时正是你们离开之际。父亲想让我去灵剑山庄呆段时间,学些强身健体的功法,便让我持信来追。结果结果我刚追到渡口,就遇到了你,你竟然将我当做小姑娘当时我过于生气,灵剑山庄也不想去了,气冲冲回家,还被父亲责骂了一番。”
方清歌说到这里,笑了笑:“小孩子的心性使然,否则你我早就相识相知了。”
叶无伤听完后惊讶的嘴里可以塞个鸡蛋了。
至于感受,那是悲喜交啊。
悲的是,粉雕玉琢娇滴滴的小娘子变成个翩翩公子,娶不成了。
喜的是,思念多年的人竟然就是对面这人,样貌c气质c才思样样都是顶好的,果真不辜负他多年的挂念啊。
叶无伤非常后悔小时候调戏了方清歌,至少是不应该在渡口调戏他。若是没有那一出,将方清歌拐回灵剑山庄,岂不是天天都可以任自己摧残,咳咳,当然是舍不得啦,是自己天天当牛做马,为了方清歌任劳任怨。
中午用膳时,叶求败见到了诡异的一幕。
自己那衣来伸手c饭来张口的独苗竟然在给方小公子夹菜!
叶求败自己都没受过儿子的这等礼遇,惊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这小子是转性了还是撞邪了?
乖儿子,如果有病,爹给你治,你这个样子爹爹好怕怕哦!
方九机看到自家儿子吃了这么多平时讨厌吃的菜,顿时对叶无伤更欢喜起来,还是叶少庄主有法子。
叶无伤内心:清歌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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