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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水的报亭有《侠客》卖。
展柜上堆叠瓦片般的铺放了数十份杂志,各色封面图案令人眼花缭乱,比如以自然风景图为主的《读者》c以女人写真为主的《知音》c水墨画风格的《故事会》等等。展柜每一竖排有五个格子,铺同类单期杂志,以竹林修道图为封面的《侠客》,就在从右数第三竖排。
第二个格子空了,报亭老板从里边箱子里挑拣出一本补了上去,瞅瞅电线杆旁高挑美艳的女人,推推眼镜桩子,对那位顾客的阅读口味感到有些费解——这个看上去很有知识水平的女人,也喜欢看这种通篇打打杀杀的杂志?
这年在底层作书商的,爱书如命,凡经手的书,都抢在大众之前啃过好几遍了。只要是书商个人喜爱的,逢顾客上门,看得顺眼,就给人家无偿推销。
这期的《侠客》刚到货,店老板在第一时间就看完了,他想看的主要是《天狼》的后续情节,其次是照例在“新武侠”栏目找点惊喜。本本看,期期找,值得关注的幼苗不少,多半以落入俗套的结局收场。
这次找到了一个大惊喜,短篇《诛仙》,题材有些跳脱,和武侠不甚相符,亮点在于设定非常新奇,情节引人入胜。虽然文字浅白了点儿,但不得不承认,看下来很爽,特别爽。它的兴奋点简单粗暴,不磨嘴皮子,也不玩见鬼的意境,说动手就动手,贯彻活命至上的理念,不搞文艺腔。这样一来虽然没什么文学性,但相对的故事性就强,看完了目前部分,很惦记后文。
从早上到现在,老板给好些个顾客推荐了《侠客》,不过都是瞅个新鲜,在报亭看完感兴趣部分拿份报纸就走了,真正掏钱买的只占很小一部分,主要以二十岁以下的青少年群体为主。
《侠客》卖不动,老板其实很能理解,武侠的话,除非特别好看,不然都会在金古等港台大家作品的光辉下黯然失色。有些阅读年龄的,都清楚国内本土武侠是个什么样的现状,早就死心了。
拿起本《侠客》,通过目录页翻到22页“诛仙”,店老板重温了一遍,有点愁闷。他想,这个作品如果适当精修下文采,再加点深度,未必不能代表大陆本土武侠,和港台金古流大家分庭抗礼。
翻到楔子页,作者笔名叫“苹果菠萝笔”,同样很浅白。老板反思刚才想法的可能性,觉得这家伙貌似是个不可以常理度量的作者,文章虽然写的浅白,但偏偏就是生动有趣,说祂没有文采才情吧,关键时刻却总能爆冷,让人叹服其文学造诣。如果有机会的话,老板想老板希望这位作者的《诛仙》广受欢迎,再创新高,到时候在杂志上开个采访专栏啥的,让广大群众认识认识。看看祂到底是副什么样的面貌,男的女的,多大年纪,透露一些个人信息啥的,别的就不奢望啦。
以小彩妹的尿性,店老板只怕在有生之年也无从知晓,这“苹果菠萝笔”,其实是个母女二人组搭档。做闺女的才十岁,正鬼鬼祟祟藏在离报亭不远的电线杆后边,当妈的正似笑非笑合计回家怎么收拾她家闺女。
如果让人知道主笔才十岁,必然将掀起社会轰动。这《诛仙》虽然文字浅白,但蕴意却极为苍凉,当初黄大爷一语中的,叶彩不得了,这根本不是正常幼女能写出来的东西,不知道的读出这字里行间的韵味,指不定会以为作者经历过什么人间惨剧。
施施妈妈读出了那种味道,冷汗直流,倾尽全力劝说自己,这是抄袭来的,是杨嘉瑜主笔的。但理性告诉她,以杨嘉瑜的个性,应该不屑于干这种事,叶彩一个农村姑娘,也没条件接触到这类新锐新奇的作品用以抄袭。
——“路唯,天冷了,记得多添些衣物。”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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