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序章 一场游戏的开始(第1/8页)  我的黑客大姐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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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人睁开双眼时,身旁的女性还在沉睡。散乱的长发掠过他秀气的脸颊,他轻手轻脚地下了床,穿好衣服,把桌子上的一万金币装进了霍华便利袋,留下了一封早已写好的长信,走出了房间。

    带着青草气味的晨风舒缓了疲惫的身躯,诗人慢慢地伸了一个懒腰,最后看了一眼居住了不少日子的城堡,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在那个女男爵彻底爱上自己之前。因为美好的新生活还在前方等待着他:演奏,冒险,名利还有短暂的爱情。

    乡间的小路并不那么好走,昂贵的皮靴踩在雨后的泥地上,那个拿了自己一千金币“打赏”的商人没有说谎,这确实是一双非常舒适而且耐脏的鞋子,诗人甚至能够感觉到烂泥从精鞣的皮革上划落,却没把鞋子弄得太脏,湿意也没有从皮革透过来——然而对于一个有洁癖的人而言,这种踩在煮烂的软泥怪尸体上的感觉并不那么让人愉悦,况且自己的袍子和斗篷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沾上了露水,于是瑞恩开始认真思考使用飞行术飞过这段路的可行性。

    诗人并不介意使用魔法换取自己片刻的轻松,也不在意偶然路过的民夫或者商人对自己露出惊诧的眼神,但当他发现前方岔路上走过来的一行人时,他就立刻放弃了飞过去的想法,并一再警告自己务必压抑住心中对享乐的追求和表现欲。

    从另一条路走来的三个人肯定不是什么普通角色,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至少七英尺高的强壮的家伙,虽然全身都照在一条黑色的斗篷里,但无论是红黑色的皮肤,颈部浅露的鳞片,以及那远比人类强健的多的身体,都证明这那个家伙是一个龙裔,他的左手用粗绳绑着一直巨大的橡木盾,上面刻画着紧握闪电的拳头——那是海若尼斯的圣徽。龙裔牧师的身后跟着一个穿着灰色旅人袍的人类,走路的姿势很懒散,等一条腿稳稳地迈出来了,另一条腿才慢悠悠地跟上去,两只手都缩在斗篷里,显得非常地无精打采。不过此人显然注意到了诗人悄然打量自己的眼神,一抬步就把身形隐藏在到了龙裔的另外一边。

    龙裔牧师,还有一个不知道是游侠还是盗贼的家伙诗人在心里叹了口气,心里打定了主意:如果双方是朝着同一个方向去的,就离他们尽可能地远一点。

    这倒并不是说诗人担心他们会对自己不利,对于奉公守法的人——好吧,至少看上去奉公守法的人而言,海若尼斯的牧师和他的同伴差不多就是世界上最值得信赖的人了。但是训练有素战斗牧师c盗贼(或者游侠)和法师的典型的搭配无疑也是最容易招致,甚至已经带着大麻烦的组合了。

    等等。法师?诗人的眼睛下意识地瞄向了之前被自己一眼带过的角色。单薄的身体穿着绣着漂亮图饰的法师袍,手中拄着一个精致的锯木魔杖,确实是法师没错。不过,如果考虑到那微微隆起的胸部,尖尖的下颏,蜷曲在脸侧的红色长发,以及清秀的眉眼的话

    诗人感到自己刚熄灭不久的爱情之火再次熊熊地燃烧了起来,他的双腿几乎无法控制地走到那三个人近前,在三人怀疑地眼神中行了个礼,露出了笑容:“日安,尊敬的无敌神的牧师,诗人瑞恩·迪孚向您和您的同伴问好。”

    回应诗人问候的是牧师的一记侦测邪恶,但理所当然地——毫无效果。

    “该死的,乔尼,我跟你说过,不要随便往每一个你怀疑的人身上丢侦测邪恶,这非常地失礼,而且毫无意义。你这是在浪费,浪费懂吗!即使你丢个诚实之域都要比这要强!”

    “你说的对,娜莎,我又冲动了。”龙裔嘀咕着,然后摘下背着的巨大行囊翻找起来,对诗人说道:“很抱歉,不过请等一下,我记得我还有几张诚实之域的卷轴。”

    盗贼(或游侠)无奈地看了牧师一眼,抱起了双臂。这时诗人还维持着微笑行礼的姿势,不过无论是动作还是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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