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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案有了结果,史仲民顿觉轻松了许多。当晚将堂审孔良和四应的笔录反复看了几遍,招来书吏共同研究,商讨刘井龙、李丁香命案应该从哪里入手。史仲民解析案情时有个癖好,喜次咬文嚼字,像戏台上的名伶,一招一势不能乱了方寸,有时让书吏觉得好笑。史仲民沿着时间的顺序一一步推演:刘井龙将李丁香带到孔良家,企图很明显,为了骗jiān。刘井龙生怕李丁香逃跑,安排孔良反锁了屋门。李丁香不从,刘井龙亮出匕首恫吓,最后李丁香就范,才有两人赤身luǒ体同床而眠的结局。没有发现两人搏斗的迹象,刘、李之死与chā在门板上的匕首无关,伤口窄而匕首宽只此一点可以证明。事情到此可以断定,凶手不是死者而是另外的什么人。这凶手是怎样进屋的呢?窗子是几年前钉死的,没有进去人的痕迹,屋门锁了,能打开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孔良。从以上情况看,凶手要么是孔良,要么是孔良的同谋。这桩命案就要在孔良身上切轱辘。孔良这人乍看老实,细察有点狡诈的神情,不可等闲视之。他偷偷掩埋两具尸体,证明他心中怀有鬼胎,对这种人非动大刑不可。书吏不同意史县令的看法。他认为,从访的笔录看,孔良与刘井龙相处多年,一直关系甚好,缺乏作案的动因。就算孔良有作案的意思,也决不会把作案地点选择在自己的家里,这是任何人都可以想到的。再则,孔良被拘捕以来,供词属实,没发现弄虚作假的迹象。至于偷偷掩埋尸体,仓促之下生怕连累自己,这也有情可原。不能据此一点断定他就是作案的凶手。现在可不可以这样设想:凶手是刘井龙的一个仇人,跟踪来到孔良家里,乘夜将刘井龙杀死。这时熟睡的丁香惊醒,凶手怕事情败露,只得再把丁香杀死。史仲民连连摇头,他认为设想终归是设想,设想不能代替案情。再说,凶手是怎样进屋的?作案之后又是如何出走的?这些都无法解释……两人正在争论不休,一名衙役进来秉报了一个细节:李丁香的母亲来看女儿,打开棺材发现丁香身上的红袄,不是丁香本人的,而是别的什么人的。觉得这件红袄也许跟死者被杀有关。

    史仲民命衙役速将那件红袄拿来,接着提审了孔良。

    孔良看了看那件满是血污的红袄,jiāo待说,这是女儿孔秀秀的棉衣,本来放在衣柜里,那夜寒冷,估计小娘子拿出来盖在了自己身上。第二天我见棉袄上染满了血污,就用它裹了尸体,和其它衣物一起埋了。

    史县令脑子里闪出一个模糊不清的念头,问道:“发案当晚,孔秀秀在哪里?”

    孔良jiāo待说,秀秀是自己的独生女儿,两年前出嫁,婆家就在距离孔洼五里的前滩村。因自己孤身一人过活,秀秀隔三差五常来照看自己。案发那天早上,正值秀秀回门看望自己,“万没想到那晚刘井龙带小娘子来此借宿,他们占了正房。秀秀没有地方歇息,只好赶回婆家去了。黑更半夜,秀秀走时很不情愿,但又没有办法。秀秀走后没有再回来,与这案子也没什么牵扯,所以供词中没有提到她。

    史仲民觉得,孔良的jiāo待合情合理,秀秀当晚返回婆家,四应也可以作证。这一切本没什么值得挑剔,但史仲民心里仍搁置不下,忙派书吏到孔洼访,访孔秀秀与刘井龙有没有什么待殊瓜葛。

    访进行得十分顺利。原来这孔秀秀出嫁前就有一个相好,名叫郭丙,是个阉猪匠人,成年累月串乡走街,以阉猪骟马为生。发案的当天上午,秀秀回门,有人见郭丙在水塘边与秀秀说话。案发之后,没见过秀秀,也没再见过郭丙。

    了解到以上情况,史仲民眼前升起了希望,立即派人拘捕孔秀秀。孔秀秀被押上大堂,jiāo待了案发前当晚的情形,与孔良所说完全相同,再问别的,她连连摇头,什么也不知道了。当史县令说出郭丙这个名字,孔秀秀禁不住打了个寒战,眼中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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