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行。于是,我美美地吃了一顿后,就离开了他们家。但是,我在离开的时候,因为气不过,真的偷走了他们家的两百块钱,偷得非常自然,也非常容易。那是我第一次做贼,我知道,从那一刻起,我真的是一个偷儿了。
“不论多么可耻的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百次就很顺理成章了。有时候,不是我想偷,而是那些人太大意了,特别是那些女人们,在公交车上,呱呱呱呱地说个不停,她们的皮包却大敞着口儿,分明是在诱惑我呢,我要是不收归已有,怎么能对得住她们呢?
“可是,我还是失手了,我被抓了,那些人没有打我,把我交给了警察。我还小,警察也拿我没办法。可是,我给我的混蛋爸爸混蛋妈妈脸上抹了很多的灰尘,人们都知道他们有个小偷儿子。后来,在街上,我遇到了我的混蛋爸爸,他塞给我两百块钱,对我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盗亦有道,我知道你一旦吃上了这碗饭,想戒掉是不可能了,干脆,你到别的地方去偷盗抢劫吧。
“于是,我就离开老家,出来闯世界了。
“一个人出门在外,人生地疏。人在异乡,心情就有些不定,哪想到第一次作案,就被人抓了个现行。那些人打了我,还把我交给了警察。我吓得发抖。警察问我家是哪里,问我爸爸妈妈在哪里,我什么都不说,问急了,我没好气地回答说,我爸爸妈妈早就死了。警察说,把你送工读学校吧,你还太小了点,怎么办呢?后来,他们把我送进了一处敬老院,那一片的片警,他的宿舍,就设在那个敬老院里。
“本来,警察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把我送到敬老院里,是想让我学好的,他们还朝敬老院里下拨了一些钱,当成我的生活费;他们还对我说,以后会让我重新回到学校里念书,他们全被我骗了,把我真的当成了个孤儿了。说实话,我都有些感动了,人在外地,胆子不由变得小了点,如果那时候收手,可能就真的收手了。
“而敬老院的大门总是关锁着的,我其实是被看管在了敬老院里。在敬老院里,那些老人把我看成他们的敌人,他们排挤我,想把我赶出去。他们对我恨得要死,每天把身上不多的几个钱看得紧紧的。如果我是一个身上力壮的强盗,他们会很怕我,可是我还是个小不点儿,所以,他们就敢欺负我了。可是,我可不是好欺负的,在那里混熟了,我骂他们老不死的。那些老不死的,每天咳出那么浓痰来,吐得到处都是,恶心死人了,他们是一群老得要死却总是死不了的老鬼。我太想太想离开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方了。
“渐渐地,我跟片警混得熟了。我发现,他是有些喜欢我的。后来,敬老院的大门不再对我关闭了。那个片警有时候还教我读书写字。可是,我的心早就野了,我想远远地离开。可是,我却明白,我再也不能单枪匹马了,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团体的力量有多么重要。
“片警对我已经十分信任了。他会让我帮他买东西,或者做一些别的小事情。有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给了我五十块钱,让我出去买办公用品。我出去了,买了办公用品,手里还剩三十多块钱呢,我还没有走出办公用品商店,却觉得有人轻轻捅了我一下,我一转头,看到了一双眼睛,虽然我不认识这双眼睛,但我凭着机敏的感觉,发现了曾经的熟悉,我知道,这是个同道中人,而我,一点儿都不讨厌他,因为他长得跟我似的,干干净净,与我一样有着让人喜欢、不像贼人的外表。他对我轻轻笑了笑,我也笑了。就这样,我,走过去,牵上他的手,跟上他,走了,他是我的第一个合作伙伴,也成了我的一个引路人。
“他,就是我的二哥,如今也是老四你的二哥,我们中间的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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