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2章 以武论归属(第1/3页)  都市之最强判官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在世界的蛮荒时期,曾经有好几个世纪,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着贩卖人口的奴隶贸易。

    据相关人士统计,在17c18c19三个世纪,就有超过1。2亿的黑奴被贩卖到了美洲,成为了当地的廉价劳动力。

    自然,在进入文明社会后,这种残忍的贸易行为在全球范围内被严格禁止,各国也纷纷立法,将人口买卖列为一种违法行为,并且进行强烈打击。

    作为一个已经洗白了一半的大型暴力集团,许淞自然不会再重新转回头做这种刀口舔血的买卖,他玩的更加高端,甚至更加的合理化。

    有他所主导的“卖人”这项买卖主要针对全球各地的顶级权贵,并不是单单指将这些权贵们作为他的客户群体,而是说,他们的商品本身,往往也是一些权贵。

    社会的财富是固定的,有人能够暴富,那就一定有人被掠夺,在这个掠夺的过程中,权贵们往往会主动或者被动的使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而这些手段,有的会违反相关国家的法律,有的则会有违社会的道德甚至伦理。

    所以,一旦这些权贵们被国家机器打击所打击,或者得罪其它更大的权贵,他们为了避免牢狱之灾甚至杀身之祸,往往选择出逃到一些法律不太健全的国家,选择做一个闲散的寓公,挥霍着自己前期积累的财富。

    但是,这样一来,又出现了两个问题。

    一来,这些权贵在他们的国内往往都是一方豪强,除了被带走的金钱c国外的银行存款之外,往往还会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

    一旦他们远走他乡,这些财产要么被当地国家机关没收,要么就干脆无人知晓,逐渐沦为了废墟,这是一种很大的浪费。

    二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财帛动人心,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成了一个寓公自后,难保不会有其它人打这些已经功成身退的家伙们的主意。

    身在异域,无依无靠,被人隔三差五的勒索一顿都是轻的,被人巧取豪夺c甚至杀光全家抢走所有钱财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

    因此,很多在国外做寓公的前权贵们往往也过的是惶惶不可终日,每天呆在家里,出入全靠保镖保护的也不在少数。

    而许淞正是发现了这一点,才在全球范围内推出了他的“卖人”服务。

    就拿陈大江来说,花伯已经很清楚的计算过一遍,他在整个华夏的无法带走的固定资产预计超过40亿。

    而一旦他死了或者彻底和华夏范围内的手下断了联系,那这40亿的财富很有可能就此被他手下的各个经理们私吞。

    而洪门从他的前秘书小杜手里通过五个亿买下他之后,会对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伙伴们发布一封邀请函,邀请大家来参加针对陈大江的“卖人”活动。

    在这种活动,笑到最后的人或者势力,可以拿到由陈大江自己亲手书写的转让一切固定资产的法律文书,有了这个文书,获胜者就能派出自己的经理人,逐步接管他所有的固定资产,从而实现获利。

    至于说是陈大江本人,则会在获胜方完成这一切工作后被释放,这时候,洪门甚至还会给他一小笔钱,供他一辈子衣食无忧。

    自然,如何让陈大江自愿的写下这封法律文书,那是洪门和许淞的问题,不管他是威逼也好,还是利诱也好,总之,自从推出这个项目之后,洪门开出的近百封法律文书,无一失效!

    可以说,这个项目是给了全球范围内的权贵一个纵情搏杀的机会,一旦赢了,他们就能从曾经的朋友身上狠狠的捞上一笔,毕竟,能被洪门许淞盯上的人,身价就是再低,也不会低于十亿。

    既然是有利可图,那自然就不会是免费的,因此,这种活动虽然会免费发布邀请函,但是,每个家族或者势力都需要交纳一笔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