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一点,站齐了,别插队。”
周围全是荒漠,并没有人家,黄沙漫天飞着,远处的练兵场倒是热闹,校练大声呵斥着。
没错,程许加入了军队,是义军,至于朝廷那些养尊处优的士兵,程许瞧不上。
这片荒漠,周围都是无人区,也正是如此,直到现在也没引来朝廷的讨伐。义军一直在此养精蓄锐,增加兵力,推翻那个腐朽的朝廷。
话说自从世宗继位之后,皇室的人养尊处优,哪里知道子民饥饿,哪里知道百姓疾苦。原本不多的救灾款,一级级官员送下来,剩的都不够一个人吃的。
大体分为十个区域,东西南北四个郡,民风尚武,分布在最外围,其次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作为五个郡,分布在第二圈,尚文,尚修士。最中间就是皇城,晋国核心。最外面是无人区,也就是荒漠,有一些动物可以猎食。
义军在民间的宣传口号:有饭吃,有衣穿,塞外生活似神仙。
等级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士兵,再往上就是百夫长,千夫长,万户,再往上就是少将,左右副将,将,头领统领队伍。士兵兵种:骑兵,步兵(刀兵,枪兵),重甲兵,战车器械,后勤粮草部队。
一把红缨枪,一块红头巾,是新兵程许的所有装备。
士兵用人头按月领功,五个人头升为队长,一百人头升为百夫长,一千人头升为千夫长,之后靠统领能力,靠谋略。
简易的帐篷里面,生火吃饭,程许坐在一旁,听旁人唠叨着。
“咱们快打仗了。”
“为啥?”
“没发现人多了,士兵众多,靠着打猎,已经无法满足需要。”
“别乱说,小心被人检举。”
那人立刻住口。
义军终于断粮了,那人并没有说错,战争就要来临,即将到来的定是一场恶战。
“兄弟,真的是可怜。”旁边有人在跟程许说话。
“可怜?”
“是啊,刚加入义军不久,就要打仗了,没混到几天粮食吃吧。”那人的眼神是真的有些轻蔑。
“我不是来混粮食的。”
“这不重要,你叫什么?”那人并没有太理睬程许的话,只是自己发问。
“程许,你呢?”程许问道。
“王锋,走吧。”
“去哪里?”
“打猎,轮到我们了。”
太阳还在西边,不忍落下去,泻下还算娇艳的阳光。
程许所在的十人小队担任今天的捕猎任务,程许趴在野地,盯着远处的野狼,比狗大上几倍,身子壮实高大,皮毛油亮,能吃还能做衣服。
程许拔出佩刀,挺普通的刀子,直接站起来,原地挥舞着。
狼孤傲的看了他一眼,并不理睬。
程许直接跑过去,狼还在原地,纹丝不动。
走近程许直接把刀子捅出去,狼猛扑过来,程许倒地。
狼死死的压在身上,程许手上都是黏糊腥臭的血,忍不住吐了几口唾沫。
刚才狼扑来的那一刻,程许脑海一片空白,直到刀子穿透狼的毛皮,刺透心脏。
程许抓过狼粗大骚气的尾巴,拖着回到营地。
捕猎队其他人早就回来,篝火已经生上。
王锋看到程许,走过去。“这就是你的成果?”说着踢了踢狼尸体。“第一次出去,还不错。”
程许不服,还不错,不是非常丰盛了?
旁边一头羊,几只兔子,已经烤的喷香油亮。
“开饭。”篝火旁一个人喊着。
一百多人立刻围过去,羊很快只剩下骨架。
程许在一旁看着,饥饿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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