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捂住了赵檀的嘴,免得他的惨叫惊动更多人。
“心跳一百三,正在降速,这办法虽然粗糙,但也算管用。”她轻轻地说。
直到此刻,唐辉的脚腕侧面才有一道血箭飙飞出来,射出一米多远。
原来,这女子右手的指缝里藏着极其锋利的刀片,一掠之下,就在唐辉的脚腕上切开了一条口子。从血箭飙飞的力道看,至少有两条支系毛细血管被切开,不流掉一百毫升以上的鲜血,伤口是自愈不了的。
这种“放血疗法”岂止是她说的“粗糙”,简直就是暴力之极,等于是最极端的以毒攻毒手段。
如果要靠放血的手段来救唐辉,我早就动手了,根本无需她帮忙。
“你是唐辉的朋友?朋友之间,就这样救人?”我问。
她抬起头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美丽眸子灵活地一转,愕然反问:“谁是唐辉?”
我不免惊诧:“你不是唐辉的朋友,为什么要帮忙救人?”
她也满脸诧异地反问:“不是你要我帮忙救人的吗?我停下来之后先问过你,你说可以帮忙,我才——喂,你这人,不会反咬一口碰瓷吧?我只是过路的,要到前面去送一封信,看到情况紧急,才本着‘日行一善’的原则主动停下来问。哎呀,早知道这样,我绕着走就好了,根本不用理你呢。”
我无语地长叹,没想到大半夜的,竟然会闹出这样的乌龙事件。唯一值得欣慰的,放血之后,唐辉的心跳已经降到每分钟八十次,狰狞扭曲的五官也舒展开来。
他是一个外表修饰非常讲究的人,如果脚上那道伤口留下疤痕的话,一定会耿耿于怀,把这笔账记在我的头上。
“你这人好没道理,要我帮忙,又长吁短叹的,好像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算了,算了算了,我走了,眼不见心不烦。”她嘟囔着站起来。
当她向前跨步时,似乎站立不稳,险些撞到我身上。幸亏她的身手还算敏捷,虽然穿着高跟鞋,仍然轻巧地旋身,避开了我,跳到路中央去。
这是一个长发披肩、身材玲珑的女孩子,刚刚我只注意到她那双勾魂夺魄的大眼睛,没来得及注意其相貌。
现在看来,她的气质与举止,不像是敦煌的本地人,带着一股韩国、东南亚的舶来味道。
这么晚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孤零零地出现在街道上,似乎并不安全。
“既然他没事了,我就得先走一步了。”她说。
“多谢了。”我苦笑着回答。
“不必客气,下次要人帮忙的话,先得说清楚分寸。放血救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愁眉苦脸的。唉,你们男人好奇怪啊,明明我好心帮忙,现在却像是做了一件错事似的。走了走了,不管了。”她一边摇头,一边嘟嘟囔囔地向北走去。
“感觉好些了吗?”我低头看着唐辉的脸。
“已经好了。”唐辉单手撑地,艰难地爬起来。
我伸手相搀,却被他一把推开。
这种情形之下,我就变得十分尴尬了,由一个帮忙者变成了帮倒忙的人,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突然出现的漂亮女孩子。
唐辉站起来,扶着椅子坐下。
“伤口很小,不用包扎。如果你不需要人陪,我就先回去。”我说。
“你自便吧,我没事。”唐辉冷冷地说。
事到如今,除了苦笑,我无法做出任何表情。
我进了院子,忽然发现,赵檀的卧室里有手电筒的光柱倏地一闪。
那光柱来得极不寻常,跟普通的手电筒光柱完全不同,而是蒙着黑布的笔形手电一亮即灭产生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窃贼才会采取这种照明手法,点亮一次电筒,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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